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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64号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0-000011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06-1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0-06-18
标       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6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0〕6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省统计局2018年度统计年报,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75125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73593元。在确定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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