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常见问题解答
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24-000019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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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临沂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常见问题解答 |
一、什么是医保卡,该怎么办理?
●医保卡(即社会保障卡)由人社部门发行、相关银行制作发放。目前我市制卡银行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农商银行。具体请咨询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选择开卡银行。
●医保卡办理需由本人持身份证或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办理,并提供:参保人的白底彩色电子照片(358*441像素、14-100KB大小、JPG格式)。制卡、发卡、补卡、重置密码等问题请咨询人社部门(服务热线12333)。
二、医保卡丢失了,该怎么办理挂失?
●医保卡丢失时可办理临时挂失,默认7天有效,需在临时挂失有效期内办理社保卡补换。办理渠道:12333服务电话,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卡窗口,银行即时制卡服务网点等。超出临时挂失有效期后,将自动解除挂失。
三、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卡具有医保、金融两个账户。职工医保账户用于存放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金融账户用于医保个账资金提取、医保手工报销、生育津贴发放等待遇以及其他部门资金的发放。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建立的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通俗来讲,就是医保部门为参保职工每月圈存到社保卡医保账户上的钱。
四、哪些人可以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 申请建立家庭共济账户的授权人必须正常参加临沂市职工医保,共济对象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个人账户使用人,应正常参加山东省内职工或居民医保,并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停保状态、参保关系转出临沂、离休优抚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能共济使用。
五、职工医保个账资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 根据规定,医保卡个账资金只能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参保职工因出国定居、异地安置、职工医保关系转移至临沂市外或参保职工死亡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
六、从单位离职后,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还可以去药店使用医保卡吗?
●根据政策规定,居民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即职工医保个人卡里有钱,居民医保卡里没钱。因为临沂是职工个账实账户地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原来医保卡里的钱可以在临沂本地的定点医药机构继续结算使用。
七、如果遇到刷卡(扫码)失败的情况,该怎么办?
●在定点医药机构无法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牵扯到医保、人社、制卡银行、系统开发商等部门单位,异地就医结算还与就医地和参保地有关。如果参保群众遇到此类问题,可由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将报错信息及时反馈当地医保部门,以便尽快核实处理。
八、在药店或医院结算时提示医保卡(医保个账)余额为0,是什么原因?
●1.医保卡未激活。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后,若没有及时办理医保卡或办理后没有激活医保账户,将无法收到个人账户余额,提示0余额。
解决方法:在参加职工医保后及时办理医保卡并激活医保账户。若已经办理了医保卡但是没有激活医保账户,需要去医保卡发卡行进行医保账户激活。
●2.医保个人信息与医保卡个人信息不一致。参保职工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身份证到期换证后,若没有及时变更医保参保信息和社保卡个人信息,将导致医保参保信息与医保卡信息不一致,无法收到个人账户余额。
解决方法: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医保卡发卡行和参保地医保窗口修改个人信息。
●3.家庭共济导致余额变化。部分参保职工为其家庭成员办理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其家庭成员在药店购药、住院报销时将该账户余额使用完毕,但未第一时间告知参保职工。
解决方法:参保职工可根据银行短信提醒信息,时刻关注本人医保账户余额的变动。
●4.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被冻结。部分参保职工因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医保卡医保个人账户无法使用。
解决方法:建议到社保卡银行查询账户状态,若确认为被查封状态请到参保地医保窗口开具被查封账户为医保账户证明材料后,到执行查封法院办理解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