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局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 10-10-2017-00005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17-10-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7-10-10 | ||
标 题: | 卫计局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序号 | 处罚事由 | 专业类别主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机关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救济渠道 |
沂卫公罚2017第3028号 | 马元霞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马元霞理发店 | 1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医罚2017第037号 | 袁茂修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2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5号 | 沂水县培霞理发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吕丈坡村东 | 3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3032号 | 沂水县润雪美容服务中心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4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7号 | 杨本玲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尚颜国际形象设计中心 | 5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3022号 | 谭庆娟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谭庆娟理发店 | 6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1号 | 沂水县小李理发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许家湖村 | 7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消罚字2017第004号 | 高桥镇改作村卫生室 | 高桥镇改作村 | 8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医罚2017第036号 | 张洪梅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9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 没收违法所得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医罚2017第023号 | 于传五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10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药品器械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医罚2017第029号 | 杜纪群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11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药品器械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医罚2017第025号 | 李希传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12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药品器械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医罚2017第021号 | 马玉霞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 13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药品器械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医罚2017第031号 | 张玉阳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姚店子镇丰台庄 | 14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 医疗卫生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8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药品器械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04号 | 富官庄镇西得水村卫生室 | 富官庄镇西得水村 | 15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4号 | 沙沟镇肖家杨庄村卫生室 | 沙沟镇肖家杨庄村 | 16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0号 | 诸葛镇(新民)耿家王峪村卫生室 | 诸葛镇(新民)耿家王峪村 | 17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0号 | 沂水县派克理发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 | 18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3号 | 沂水县茂顺宾馆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建兴巷10号 | 19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水罚2017第1-001号 | 沂水县院东头镇阳光贝贝幼儿园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政府驻地 | 20 | 其他违法行为; | 学校卫生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其他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进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消罚字2017第003号 | 夏蔚镇(王庄)长岭村卫生室 | 夏蔚长岭村 | 21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08号 | 高庄镇杏峪官庄村卫生室 | 高庄镇杏峪官庄村 | 22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09号 | 诸葛镇下华庄村卫生室 | 诸葛镇下华庄村 | 23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7号 | 沂水县龙家圈镇后马荒村卫生室 | 龙家圈镇后马荒村 | 24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5号 | 道托镇后官庄村卫生室 | 道托镇后官庄村 | 25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3号 | 马站镇杏山店村卫生室 | 马站镇杏山店子村 | 26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2号 | 圈里乡北朱保村卫生室 | 圈里乡北朱保村 | 27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07号 | 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姚店子)木上贤村卫生室 | 姚店子木上贤村 | 28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11号 | 四十里堡镇三十里堡村卫生室 | 四十里堡镇三十里堡村 | 29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2-011号 | 鞠永现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马站镇马站村(沂水县马站镇新丝路专业美发) | 30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3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2-014号 | 杜丽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马站镇驻地(沂水县马站镇姿缘美容养生会馆) | 31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20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2-024号 | 沂水县红艳理发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机床厂沿街 | 32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2-027号 | 徐秀珍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长安北路 | 33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2-028号 | 沂水县国华理发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裕丰小区南200米路西沿街 | 34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沂卫公罚2017第2-025号 | 刘民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文山东路 | 35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2-023号 | 候涛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文山东路 | 36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2-021号 | 闵祥开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泉庄镇驻地 | 37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2-022号 | 王韶立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牛岭埠美食街东首(沂水县丝迷达理发店) | 38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6号 | 沂水县永青精剪美发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吕丈坡村沿街 | 39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2-029号 | 沂水县万禧宾馆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西环路北首路西 | 40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公罚2017第3024号 | 沂水县明美美容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 | 41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500.0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罚款(5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传罚字2017第006号 | 沂水县崔家峪镇李家峪村卫生室 | 沂水县崔家峪镇李家峪村 | 42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医疗废物未分按规定存放于专用容器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沂卫消罚字2017第002号 | 沂水县泉庄镇磨石沟村卫生室 | 泉庄镇磨石沟村 | 43 |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 传染病防治 | 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000.0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 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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