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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三十二)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2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10-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三十二)

临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根据12345群众举报线索,2024年8月6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山东某生物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现场发现:临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刘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在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酒精二车间液化糖化闪蒸平台进行护栏焊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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