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二十四)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1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二十四) |
沂水县某机械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4年8月21日上午,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沂水县某机械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员工刘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进行电焊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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