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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九)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42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8-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九)

沂水县某某粮油加油站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2024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系统发现问题,2024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站加油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加油员姚贵华2024年5月20日10:29分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容器进行散装加注柴油)。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加油站作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杨某作出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加油员姚某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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