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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信息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3-000010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4-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信息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1

(鲁临水)应急罚〔2023〕2号

山东星际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6#车间员工周中良、苗兴宾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5#车间MF0019盐酸计量罐周边未设置洗眼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88第1裁量档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2

(鲁临水)应急罚〔2023〕13号

临沂京援鞋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未如实记录张立华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2、四合一便携式检测仪未进行维护保养,无法正常开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90号第1裁量档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5号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3

(鲁临水)应急罚〔2023〕14号

山东鼎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未对22.11.18安全诊断报告提出的问题隐患,未完成治理闭环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113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4

(鲁临水)应急罚〔2023〕15号

沂水县永安氧气站

行政处罚

1、沂水县永安氧气站仓库内储存:压缩氧气 114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3.5千克,总净重 399 千克)、瓶装溶解乙炔气6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1.2千克,总净重 7.2 千克)、瓶装压缩气 119瓶(每瓶容积 40 升,净重6 千克,总净重 714 千克)、瓶装液化二氧化碳 113 瓶(每瓶容积 40升,净重 15 千克,总净重 1695 千克)、瓶装压缩氮气 7瓶(每瓶容积 40 升,净重6 千克,总净重42 千克),5 种气体总净重为 2857.2kg。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4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陆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5

(鲁临水)应急罚〔2023〕19号

沂水县弘昌氧气站

行政处罚

1、经营现场存放瓶装压缩氧气99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3.5千克,总净重345.5千克)、瓶装溶解乙炔气3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2千克,总净重6千克)、瓶装液化丙烷13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10千克,总净重130千克)、瓶装压缩氩气67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6千克,总净重402千克)、瓶装液化二氧化碳78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15千克,总净重1170千克)、瓶装压缩氮气17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6千克,总净重102千克),瓶装液化二氧化碳总净重超过1000千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4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6

(鲁临水)应急罚〔2023〕93号

沂水开泰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车间内1台带式输送机的1处急停按钮接线脱落,不能正常运转;2.车间内1台带式输送机的1处急停按钮未安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第(二)项、《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5第1裁量档次和编号24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7

(鲁临水)应急罚〔2023〕94号

沂水硕成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1.机房控制室压缩机控制柜上未设置紧急停止按钮;2.机房空气呼吸器失压,未及时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第1裁量档次幅度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5第1裁量档次幅度标准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8

(鲁临水)应急罚〔2023〕98号

格力奥(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该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天然气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124号第1裁量档次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9

(鲁临水)应急罚〔2023〕99号

沂水县昌盛制鞋厂

行政处罚

1、炼胶机联轴器未安装防护罩;2、公司未根据2022年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演练,缺少1次专项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124,第1裁量档次”幅度标准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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