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信息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3-000010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3年第一季度执法信息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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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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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临水)应急罚〔2023〕2号 |
山东星际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1、6#车间员工周中良、苗兴宾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5#车间MF0019盐酸计量罐周边未设置洗眼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88第1裁量档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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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鲁临水)应急罚〔2023〕13号 |
临沂京援鞋业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1、未如实记录张立华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2、四合一便携式检测仪未进行维护保养,无法正常开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90号第1裁量档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5号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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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鲁临水)应急罚〔2023〕14号 |
山东鼎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1、未对22.11.18安全诊断报告提出的问题隐患,未完成治理闭环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113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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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鲁临水)应急罚〔2023〕15号 |
沂水县永安氧气站 |
行政处罚 |
1、沂水县永安氧气站仓库内储存:压缩氧气 114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3.5千克,总净重 399 千克)、瓶装溶解乙炔气6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1.2千克,总净重 7.2 千克)、瓶装压缩气 119瓶(每瓶容积 40 升,净重6 千克,总净重 714 千克)、瓶装液化二氧化碳 113 瓶(每瓶容积 40升,净重 15 千克,总净重 1695 千克)、瓶装压缩氮气 7瓶(每瓶容积 40 升,净重6 千克,总净重42 千克),5 种气体总净重为 2857.2kg。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4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陆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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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鲁临水)应急罚〔2023〕19号 |
沂水县弘昌氧气站 |
行政处罚 |
1、经营现场存放瓶装压缩氧气99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3.5千克,总净重345.5千克)、瓶装溶解乙炔气3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2千克,总净重6千克)、瓶装液化丙烷13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10千克,总净重130千克)、瓶装压缩氩气67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6千克,总净重402千克)、瓶装液化二氧化碳78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15千克,总净重1170千克)、瓶装压缩氮气17瓶(每瓶容积40升,净重6千克,总净重102千克),瓶装液化二氧化碳总净重超过1000千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4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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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鲁临水)应急罚〔2023〕93号 |
沂水开泰矿业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1.车间内1台带式输送机的1处急停按钮接线脱落,不能正常运转;2.车间内1台带式输送机的1处急停按钮未安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第(二)项、《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5第1裁量档次和编号24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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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鲁临水)应急罚〔2023〕94号 |
沂水硕成食品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1.机房控制室压缩机控制柜上未设置紧急停止按钮;2.机房空气呼吸器失压,未及时维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4第1裁量档次幅度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25第1裁量档次幅度标准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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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鲁临水)应急罚〔2023〕98号 |
格力奥(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该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天然气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124号第1裁量档次 |
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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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鲁临水)应急罚〔2023〕99号 |
沂水县昌盛制鞋厂 |
行政处罚 |
1、炼胶机联轴器未安装防护罩;2、公司未根据2022年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演练,缺少1次专项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124,第1裁量档次”幅度标准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