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 05-03-2018-000231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5-03 | ||
标 题: | 2018年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
沂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各旅游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8年“五一”假日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游客出行、游览、食宿安全,维护我县优秀旅游目的地形象。县旅发委结合“旅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游客系安全带专项行动”、“旅游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从1月份开始,对旅游企业实行周检查制度,检查重点涉及价格公示、企业资质、安全档案材料、旅游合同等方面,检查中共开出《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登记表》37份,发现问题32项,下达《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26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旅游企业工作开展比较到位,值得借鉴学习,例如:临沂百事通沂水营业部档案管理较为规范,“一团一档”工作落实比较到位;雪山彩虹谷景区开展了冬季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寰宇大酒店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使用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建立了检测档案记录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食材,确保了菜品质量符合食用安全要求。
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旅游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下面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旅行社及分支机构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档案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安全事故短信汇报演练操作不熟练,上报内容不规范,亲情沂蒙旅行社、欢乐时光旅行社、临沂风光旅行社沂水营业部、临沂国际旅行社沂水大峡谷营业部和临沂运通旅游社沂水分社未按时报送安全事故演练短信;山东交运旅游集团沂水营业部、盈科美辰沂河明珠营业部、盈科美辰中心南街营业部未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二)工作要求
1、旅游合同方面:开展直通车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将游客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时,必须与委托社签订旅游合同,委托合同上要写明行程、价格、游客信息等内容,如使用传真确认件,双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签订旅游合同时,约定事项必须填写完整,尤其是安全告知、文明旅游提示、意外险购买、自费项目等重点内容,要让游客签字确认。
2、旅游用车方面:旅行社要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不能与驾驶员签合同,租车合同上必须明确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比如车牌号、座位数、驾驶证等相关信息;旅行社带团导游必须检查导游专座设置情况,行前播放安全宣传片,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检查游客系安全带情况并拍照留档。
3、旅游辅助人合同:旅行社必须与履行辅助人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划分。
二、A级景区
(一)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开展春季安全演练;未针对假日期间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档案不完善,未分类归档;安全风险辨识及防控不健全,安全警示标志数量较少;景区日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雪山彩虹谷景区管理与服务工作不到位,游客投诉数量多;萤火虫水洞景区“游客系安全带”工作落实不到位,观光车未配备安全有效的安全带,老旧观光车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天上王城景区未建立拓展训练安全防范制度,供游客使用的车辆安全管理不规范。
(二)工作要求
1、安全预警方面:A级景区要认真排查安全风险点,在重点部位设置日最大承载量、瞬时最大承载量公示牌,安排专人值守或安排专业救护人员;要及时发布游客量预警信息,采取限流、分流等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2、安全排查方面:A级景区要按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索道、滑索、游船、景区车辆、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高危活动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证件不过期、设施设备安全运转;要对景区内的购物及食品摊点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办理经营许可证件、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和健康证,严禁强买强卖、短斤少两、假冒伪劣、食品卫生、燃爆安全事件发生。
三、星级饭店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档案不完善,未分类归档;环境卫生有死角;饭店硬件更新不及时,普遍存在设施设备老旧现象;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培训证书;未开展消防演练。
(二)工作要求
星级饭店要按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和维护,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做好对锅炉设备、燃气管道、液化气罐、厨灶厨具的安全检查,严防燃爆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食品快检机制、客房布草“一客一换”制度,确保食品及卫生安全无事故。
希望各旅游企业务必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行动上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任何死角,为游客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
沂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