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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2-0000388 主  题  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22-11-2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一、总则

1、规划背景

为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3月《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临环函〔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县畜禽养殖业发展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规划目的

通过全面调研全县畜禽养殖情况及污染防治现状,综合研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困难和挑战,提出规划任务和措施,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高效开展。以防控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核心,促进全县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沂水县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妥善处理和科学利用,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3、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沂水县全境,包括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黄山铺镇、马站镇、四十里堡镇、崔家峪镇、道托镇、富官庄镇、高桥镇、高庄镇、圈里乡、泉庄镇、沙沟镇、夏蔚镇、杨庄镇、院东头镇、诸葛镇,总面积为2434.8 km2。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4、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强化监督。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稳定供给,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要求,加强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监管,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监管,确保设施设备发挥能效。

(2)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以畜禽养殖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畜禽养殖场和区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相结合,对不同区域、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企业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指导旧场改造升级,对新场严格规范管理,鼓励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

(3)种养结合、协同减排。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有效供给需求和种植用肥需要,疏堵结合,推进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促进农牧循环发展。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不同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源、信息优势,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权清晰、监管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创造市场环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利用,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产业链和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

5、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10)《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

1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8年;

13)《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21年;

1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

15)《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

16)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18年;

17)《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2013年。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4)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

5)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

6)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18〕4号);

7)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6号);

8)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农牧发〔2018〕4号);

9)关于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环水体﹝2017﹞120号);

10)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11)《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2)《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3)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 “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33号);

1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

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 号)

15)《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

16)《山东省 “十四五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鲁环发〔2022〕2号) ;

1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68号);

18)《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临政字〔2022〕50号);

19)《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临政字〔2021〕71号);

20)《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工作方案》,2021年;

21)《沂水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2)《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沂政发〔2021〕43 号);

23)《沂水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5)》;

24)《沂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沂政办发〔2020〕4号);

25)《沂水县水功能区划》(沂政字〔2019〕1号);

26)《山东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

27)《临沂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8)《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9)《沂水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30)《沂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技术规范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2)《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4)《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5)《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 19525.2 -2004);

6)《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17824.4-1999);

7)《规模化猪场生产技术规程》(GB/T 304-2002);

8)《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2006);

9)《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10)《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号);

11)《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168-2006)》;

1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 682-2003)》;

13)《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

1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15)《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

16)《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

17)《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NY/T 2374-2013);

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

19)《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二、区域概况

1、自然气候条件

(1)地理区位

沂水县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沂山南麓,临沂市北部。位于北纬35° 36′~ 36°13′,东经118°13′~119°03′之间。东临诸城市、莒县,西与沂源县、蒙阴县交界,南与沂南县毗连,北与临朐县、安丘市接壤。居沂、沭河上游,东(营)红(花埠)、石(臼所)兖(州)、博(山)沂(水)、薛(家岛)馆(陶)、沂(水)邳(州)、韩(旺)莱(芜)、南(麻)坦(埠)7条省道贯穿全境,青(岛)莱(芜)高速公路、胶(州)新(沂)铁路经过沂水境内并分别设出入口和县级站。东西最大横距7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67.5公里,总面积2434.8 km2,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6%,为省内各县 ( 市 ) 第二位,居临沂市各县区之首,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2)地形地貌

沂水县全县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地形复杂,西部、北部为低山区,东部、东北部为丘陵。全境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山地、丘陵、平原俱全,面积分别为20.03万亩、208.24万亩、136.95万亩,各占总面积的5.5%、57.0%和37.5%。全县有大小山头、岭头3794个。其中海拔高度大于800m的5个,700-799m的9个,600-699m的42个,500-599m的262个,400-499m的522个,300-399m的1085个,200-299m的1438个,140-199m的431个。著名的“沂蒙七十二崮”,沂水境内有47个;七十二崮之首的纪王崮,坐落在县内的泉庄乡。全境山岭按其主要特征基本分为泰薄顶、狼炕子、高板场、长虹岭四大山脉。最高点为县境北部沂山南侧的泰薄顶山,海拔916.1m;最低点为县境东北部的朱双村东,海拔101.1m。

(3)水系

沂水县境内河流分属沂、沭、潍三大水系,多为季节性河流,汛期易洪、冬春易枯。大的河流有沂河、沭河和浯河,10~20km的中型河流有27条。

沂河:沂河为山东省发源于省内的第一大河,也是县内过境的最大河流。沂河发源于沂源县鲁山,于本县泉庄乡张庄村龙骨洞入境;向东南流经泉庄、新民官庄乡,流经约14km后汇入跋山水库。出库后折向南流,流经龙家圈、沂水、许家湖等乡镇地区,流程约35km,在邵家宅村南入沂南县境,再经兰山、河东、郯城等区县入江苏省,在灌云县燕尾港入黄海,全长574km。沂河在沂水县境内河段长56km,落差66m,河床最宽处1200m,平均宽670m,流域面积1443.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59.29%。境内主要支流有马连河、暖阳河、顺天河、崔家峪河、姚店子河、朱陈河、小沂河。境内沂河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7703万m3,多年平均入境水量约为38308万m3,出境水量55760万m3。

沭河:沭河为县内第二条大河,发源于沂山南侧泰薄顶,有东西两个源头:东源头始于泰薄顶东的寺峪村北;西源头始于泰薄顶西的石槽峪村北。于九岭坡村西入沙沟水库。出库后,沿高桥、马站、道托等乡镇向东南流,在下村东南入莒县,再经临沭县进江苏省入黄海,全长400余千米,沂水县境内流程51.3km,流域面积747.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0.7%。

浯河:即渠河,为潍河支流,发源于圈里乡太平山,有东西两个源头:东源头为上二郎峪,西源头为红石峪。两源水在小弓河村南汇合,流向自西北而东南,沿沂水、安丘县边境在景芝镇东北入潍河。浯河在沂水县境内长23.1km,流域面积225km2。主要支流有漫流河、林头河和圈里河。

跋山水库:修建于1960年5月,位于沂河上游。水库上游为跋山,下游为无儿崮之下的白腊顶,水库总库容为5.29亿m3,兴利库容为2.67亿m3,正常年份可用水量5~6亿m3/a,水源丰富,水质优良。该水库是沂水县的一级饮用水保护区。水库大坝为亚粘土心墙砂壳坝,坝长1780m,最大坝高33.65m,坝顶高程185.65m,大坝上游坡为干砌块石护坡、大坝下游坡为草皮护坡,坝顶为砼路面,宽7.5m,坝顶上游为1.2m 高浆砌石防浪墙。水库大坝按百年一遇洪水设计,万年一遇洪水校核。兴利水位178m,五十年一遇防洪水位180m。目前正常水深19m,多年平均水深16m。

沙沟水库:修建于1959年11月,位于沭河干流上游;控制流域面积163km2,总库容1.02亿m3,是集防洪、灌溉、养殖、发电等综合效益于一体的多年调节的大型水库。

(4)气候气象

沂水县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大陆度为62.4%,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四季变化分明,春季干燥,易发生春旱;夏季高温高湿,雨量集中;秋季秋高气爽,常有秋旱;冬季干冷,雨雪稀少。全县累计平均气温13.1℃,气候宜人,7月份气温最高,平均25.5℃;1 月份最低,平均-2.8℃,无霜期为191.7 天。极端最高气温为39.2℃,出现在1982年5月25日;极端最低气温为-24.9℃,出现在1981年12月19日。

境内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多年平均降雨量784.8mm,最大降雨量1417.3mm,最小年降雨量500mm,从空间上看,西南部降水较多,并向东北部递减。从时间上看,季、月之间降水很不均匀,夏季最多,冬季最少。降雨多集中在7~9月份,占年降雨量的71%,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250mm,多年平均无霜期为198天。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

(5)土壤

沂水县土壤共有3个土类,11个亚类,17个土属,67个土种,以棕壤土类为主。

棕壤(A)土类 面积96978.5公顷,占可利用面积的47.7%。全县1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均有分布,但大部分集中在沂河以东的花岗岩、片麻岩等酸性岩类风化物上,少数分布在砂岩、页岩、正长岩等风化物上。棕壤土类在全县有4个亚类,7个土属,26个土种。

棕壤性土(Aa)亚类。面积76389.5公顷,占全县棕壤土类面积78.77%,多分布在低山丘陵中上部,俗称“岭砂土”、“白砂地”、“马牙砂土”等。其特征是土壤剖面发育不完全,土层薄,土体内粗砂、砾石多,养分含量低,保水性差,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贫乏。该亚类有2个土属:酸性岩类棕壤性土(Aa1)土属,面积72535.7公顷,主要分布在杨庄、富官庄、马站、沙沟等乡镇,宜植林果,种植地瓜、花生,产量低,该土属在全县有9个土种;非石灰性砂岩、页岩棕壤性土(Aa4)土属,面积3853.7公顷,主要分布在马站、许家湖等乡镇,生产能力稍高于酸性岩棕壤性土属,宜种植花生、小杂粮及林果树,该土属在全县有3个土种。

棕壤(Ac)亚类。俗称“黄土”、“黄黏土”,分布虽广但面积不大,共有18569.3公顷,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中下部,土层较厚,土质黏重,颜色以棕色或褐色为主。该亚类在全县有3个土属:坡积洪积物棕壤(Ac1)土属,俗称“黄黏土”,面积17752.9公顷,主要分布在四十里堡、马站、沙沟等乡镇,该土属在全县有8个土种;红色黏质土棕壤(Ac5)土属,俗称“红泥头”,面积235.2公顷,主要分布在院东头乡的各“坪”上,宜种高粱、谷子、地瓜等作物,该土属在全县只有1个土种;人工堆积物棕壤(Ac6)土属,面积581.3公顷,主要分布在老河滩地和干涸的河床上,该土属在全县也只有1个土种。

潮棕壤(Ae)亚类。俗称“老黄土”、“油黄土”,面积1716.7公顷,主要分布在高桥、四十里堡两镇的丘陵缓坡地带。生产能力较高。宜种各种农作物,一年二作或二年三作。该亚类在全县只有洪积冲积物潮棕壤(Ae3)1个土属2个土种。

白浆化棕壤(Af)亚类。俗称“白塘土”,面积303公顷。主要分布在诸葛、四十里堡两镇的丘陵下部的缓坡上。该亚类土壤团聚作用弱,水气矛盾尖锐,生产能力低,全县只有1个土属2个土种。

褐土(B)土类 面积87378.4公顷,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43%,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发育在富含石灰的母质上。该土类在全县有4个亚类,7个土属,29个土种。

褐土性土(Ba)亚类。俗称“石渣土”、“破土”,面积63912.2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73.1%。特点是发育不完全,无心土层,土层浅薄,水土流失严重。该亚类在全县有3个土属:基性岩褐土性土(Ba2)土属,面积18984.4公顷,占褐土性土亚类面积的29.7%。主要分布在圈里、沙沟、诸葛等乡镇,宜种谷子、高粱、地瓜等农作物及林果树,该土层在全县有7个土种;钙质岩褐土性土(Ba3)土属,俗称“石碴土”,面积32559.3公顷,占褐土性土亚类面积的50.9%,主要分布于崔家峪、诸葛、姚店子等乡镇,土层浅薄,水土流失严重,宜植林果树和种植地瓜等一年一作农作物,该土属在全县有5个土种;非石灰性砂、页岩褐土性土(Ba4)土属,俗称“破土”,面积12368.5公顷,占褐土性土亚类面积的19.4%,主要分布于夏蔚、黄山铺、崔家峪、高庄等乡镇的低山丘陵荒坡及坡麓地带,宜种植棉花、地瓜、花生等农作物,该土属在全县有6个土种。

淋溶褐土(Bc)亚类。面积21573.8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24.7%。主要分布于姚店子、夏蔚、高庄、诸葛等乡镇,其特点是,土壤剖面发育较完全,心土层黏化作用明显、剖面中存有黏膜和铁锰胶膜。生产能力较高,宜种植小麦、玉米、棉花,尤宜种植黄烟。该亚类在全县只有坡积洪坡物淋溶褐土(Bc1)1个土属,7个土种。

褐土(Bd)亚类。面积1473.7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1.7%。主要分布于夏蔚、高庄、富官庄等乡镇,土层深厚,生产能力较强,宜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该亚类在全县有坡积洪积物褐土(Bd1)1个土属,2个土种。

潮褐土(Bf)亚类。俗称“老黄土”、“黄土”,面积418.7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0.5%,其性质与褐土亚类基本一致。该亚类在全县有2个土属、2个土种:坡积洪积潮褐土(Bf1)土属,面积153.1公顷,占潮褐土亚类面积的36.6%,主要分布于富官庄乡,宜种植小麦、玉米、地瓜等作物,该土属在全县只有1个土种;洪积冲积潮褐土(Bf3)土属,面积265.6公顷,占潮褐土亚类面积的63.4%,主要分布于富官庄乡,宜种小麦、玉米等作物,该土属在全县只有1个土种。

潮土(C)土类 面积18844.3公顷,占全县可利用面积的9.3%,主要分布于沂、沭河两岸。该土类全县有3个亚类,3个土属,12个土种。

褐土化潮土(Ca)亚类。面积971.8公顷,占潮土土类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黄山铺、龙家圈等乡镇。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宜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该亚类在全县有褐土化潮土(Ca1)1个土属,2个土种。

潮土(Cb)亚类。俗称“河淤土”,面积16268.3公顷,占潮土土类面积的86.3%。一般呈条带状分布于河流两岸,与褐土化潮土相接,大部分土质为壤质,熟化程度高,宜种小麦、玉米等高产作物。该亚类在全县有河潮土(Cb4)1个土属,7个土种。

湿潮土(Ce)亚类。俗称“黑土”、“黑泥油土”,面积1604.3公顷,占潮土土类面积的8.5%。主要分布在许家湖、高桥、姚店子、四十里堡、道托等乡镇的沿河阶地与近山阶地交接洼地处,生产能力高,俗称“黑土”。宜种植玉米、小麦等高产作物。该亚类在全县有冲积湿潮土(Ce10)1个土属,3个土种。

2、社会经济概况

沂水县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沂山南麓,临沂市北部,总面积2414平方公里,2020年全县,人口1194400人,其中城镇人口386009人,乡村人口808391人,辖18个乡镇、街道,382个社区。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为444.14亿元,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26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96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36元。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9.78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4.27亿元,林业总产值2.22亿元,牧业总产值35.84亿元,渔业总产值3.15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4.3亿元。全县建设提升集聚产业、科技、创业优势的现代农业园区18处,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万亩。争取了国家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实施面积2.25万亩,辐射带动施用有机肥10万亩以上。建设优质基地(园区)4处,新增“三品一标”认证7个 ;成功争创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泉庄镇尹家峪田园综合体被评为山东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院东头镇桃棵子村被评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村 ;许家湖镇成功争创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诸葛镇耿家王峪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乡村。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6家,实现产值527.3亿元,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和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各行业产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5%、92.0%和2.5%。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涉及行业大类29种,占工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总量的71%,其中规模以上制造业涉及行业大类24种,占制造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总量的77%。规模以上制造业中产值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食品制造业。

2020年,全县公路通车里程4055.7公里,新增公路里程114.6公里。总里程中国道3条166.5公里,省道2条73.7公里,县道367.3公里,乡道595.5公里,村道2746.3公里。一级公路62公里,二级公路319公里,三级公路418.1公里,四级公路3151.8公里;县内客货运火车站点2处,铁路总里程62.46公里;县内设有5个高速出入口,境内高速公路全长106.35公里,其中青莱高速沂水段48.28公里,长深高速沂水段58.07公里。

3、生态环境概况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0、2021年临沂市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情况:沂水县贾家庄断面2020年4月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其他断面指标均达标。

根据2021年县控各断面各季度检测结果,经统计分析,梓河-高庄镇省道S335桥、崔家峪河-北垛庄铺村南桥、崔家峪河-大匡庄漫水桥、朱陈河-西宣庄铁路桥、石门河-峙山庄东桥、渠河-张家洼村桥、马莲河-张庄村东铁路桥、沂河-北二环桥、沂河-铁路桥断面水质、姚店子河-袁家林、小沂河-蔡峪桥全年稳定达标,其他断面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其中苏村西河、黄花河、住龙河、马站河、秀珍河、沭河沙沟镇段、雪山河超标较情况严重。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20年沂水县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指标年均值可稳定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指标年均浓度不满足要求。

2021年沂水县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指标年均值可稳定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指标年均浓度不满足要求。较2020年,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沂水县多次开展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建设用地存量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工作,目前,尚未有污染的地块反馈结果。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畜禽养殖现状

2020年,沂水县共有畜禽养殖场(户)2149家,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78家。生猪全年出栏57.8万头,肉禽出栏3960.8万羽,蛋禽存栏297.3万羽,肉牛出栏2.8万头,奶牛存栏4.0万头,羊出栏40.5万只。规模化率分别达到生猪43%,肉禽92%,蛋禽19%,肉牛11%,奶牛82%,羊3%。

 

表1 沂水县2020年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

生猪

肉禽

蛋禽

肉牛

奶牛

沂城街道

58310

4944500

22110

1220

560

15010

龙家圈街道

14980

5210

34590

800

0

4140

道托镇

37410

2957020

15890

1460

0

10850

高桥镇

18350

1863980

581770

6180

1030

35140

杨庄镇

13480

1343860

181450

1150

670

18790

富官庄镇

34670

395620

98370

330

0

15410

圈里乡

13000

593140

88990

3270

0

28690

马站镇

9590

3065820

227940

2890

580

87280

沙沟镇

20600

6192480

63350

2390

0

18460

许家湖镇

136990

2713980

292560

720

830

16500

四十里堡镇

87440

7736150

363830

4060

0

11590

院东头镇

6950

76180

59710

160

0

11050

黄山铺镇

66300

2212160

264560

1140

360

17650

崔家峪镇

6230

841270

73000

80

0

1750

夏蔚镇

15060

1234380

64600

310

0

33570

高庄镇

12610

333920

240430

130

0

27980

泉庄镇

870

165440

45880

30

0

30580

诸葛镇

25210

2932970

254070

1770

0

20650

总计

578050

39608080

2973100

28090

4030

405090

规模化

养殖量

248930

36531600

557750

3070

3290

11160

规模化率

43%

92%

19%

11%

82%

3%

 

(2)污染防治现状

1)粪污处理现状

目前畜禽养殖清粪方式有干清粪、水冲粪、水泡粪以及发酵床垫料养殖方式等。

根据统计数据,沂水县共有畜禽养殖场(户)214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678家,少数畜禽规模养殖场清粪方式为水冲粪(1.33%)、水泡粪(0.29%)、环保垫料(0.15%),大部分养殖场(户)清粪方式以干清粪为主(占98.23%)。共有畜禽养殖户1471家,清粪方式采用水冲粪工艺1家(占0.07%),采用干清粪工艺的1470家(占99.93%)。

2)粪污处理模式及配套设施

沂水县畜禽养殖场(户)2149家,粪污处理模式主要为“堆肥还田”、“堆肥后生产有机肥”、“生物发酵床(环保垫料)”、“粪污厌氧消化技术(沼气池技术)”。

沂水县67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均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其中有临沂众源牧业有限公司、沂水半山养猪场、郭春祥养殖户、沂水昌源农牧有限公司、沂水县茂源牧业有限公司、郭熙龙养殖户、吉宏养殖场、王西善养殖场,共8家养殖场粪污处理模式采用粪污厌氧消化技术(沼气池技术),配备有沼气池及防雨防渗粪便储存设施。有沂水县许家湖镇昌达环保养殖场,共1家(占0.15%)养殖场粪污处理模式采用粪污生物发酵床(环保垫料)技术,配备有沉淀池及防雨防渗粪便储存设施。有天晴旺养殖场、河西养猪场、广诚牧业有限公司、兴农牧业有限公司、沂水县沂城街道井峪养殖场、沂水永海肉食鸡养殖场、临沂和普牧业有限公司、李中军养殖场、珲峰牧业、常鸿禽业、临沂好运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11家养殖场粪污处理采用“堆肥+生产有机肥或委托处理”模式,配备有沉淀池及防雨防渗粪便储存设施。其他658家畜禽养殖场采用“堆肥+还田”模式处理畜禽粪污,配备有沉淀池及防雨防渗粪便储存设施。

沂水县共1471家畜禽养殖户,有1家养殖户采用粪污厌氧消化技术(沼气池技术)模式处理粪污,配备有沼气池及防雨防渗粪便储存设施。有1414家采用“堆肥还田”模式处理粪污,配备有沉淀池及防雨防渗粪便储存设施。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6.2%。

3)臭气治理现状

养殖场恶臭来自粪便、污水、垫料、饲料等腐败分解,新鲜粪便、消化道排出的气体,皮脂腺和汗腺的分泌物,粘附在体表的污物等。恶臭的成分十分复杂,因清粪方式、日粮组成、粪便和污水处理等不同而异,有机成分主要包括挥发性脂肪酸、酚类化合物,吲哚三大类有机物质,还包括氨气、硫化氢、甲烷、二氧化碳等无机成分。其中对环境危害最大的恶臭物质是NH3和H2S。养殖场产生粪污,再加上畜禽动物活动,增加了臭气散发面,另外,臭气产生的多少还与粪便的水分含量和粪便堆积的厚度有关,粪便堆积的越厚,就会使臭气产生量越大,场地排水不畅通时更是如此,且夏季的恶臭污染程度要高于其它时节。沂水县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的臭气防治主要措施如下所示:

①降温除湿。在畜禽舍屋顶及运动场搭凉棚或遮阳布以避免阳光直射。还可以采用在畜禽舍地面与舍顶洒水,家畜舍内设置洒水等措施来降温。同时保持空气流通,改善通风条件也可减轻畜禽舍内的闷热潮湿。此外,尽可能保持粪便干燥,尽量做到粪水分离并及时排放污水粪便,力求维持舍内的干燥清洁。

②加强通风。通过加强通风能够有效的排除水汽、降低恶臭气体浓度,改善畜舍环境。此外,加强通风还可缓减粪尿积压造成的厌氧发酵,从而减少甲烷等恶臭物质的产生。在养殖场建设时,养殖场的选址,建筑结构的设计等充分考虑通风换气的需要。对于已建养殖场,改进场内通风系统,场内设置排风扇、通风机等换气设施,控制场内饲养密度等措施均有助于促进场内的空气流通,达到减轻恶臭污染危害的目的。

③减少粉尘。控制粉尘能很大程度上减少恶臭污染的扩散和传播。在养殖场内外建设绿化带,可防止灰尘的漂浮、降低恶臭气体与病菌的扩散强度,保持场内空气清新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保持畜舍清洁,及时清除舍内粪污并使畜体保持洁净,打扫畜舍及分发饲料时尽量轻巧以避免尘土飞扬。将粉状饲料改为颗粒饲料,同时注意通风换气等均可减少舍内尘埃危害。

④其他措施。科学设计日粮配方,通过提高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的吸收效率以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产生量。饲料中添加酶制剂、微生态制剂、酸制剂等活性物质,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改善饲养管理方式,改进饲料加工工艺。选用环境友好型消毒剂和消毒措施,从而防止恶臭物质的产生。

沂水县67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喷淋设备等除臭设备的养殖场有96家。

4)禁养区划定情况

根据《沂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沂政办发〔2020〕4号),沂水县禁养区共划定面积130.98km2。包括:

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黄家安水厂、跋山水库、寨子山水库、沙沟水库、南墙峪水库、小李马庄水厂、卓家屯水厂、北张家官庄水厂、北李家庄水厂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②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

③沂河自然保护区(县级)的核心区、缓冲区。

④县城建成区、镇驻地建成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的区域。

 

表2 沂水县禁养区清单

 

序号

禁养区名称

禁养区范围

禁养区面积

(平方公里)

1

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19.62

2

沙沟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6.54

3

黄家安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1.85

4

寨子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0.79

5

南墙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0.7

6

小李马庄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0.78

7

卓家屯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0.75

8

北张家官庄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0.7

9

北李家庄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

0.75

10

305个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保护区域

0.86

11

沂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35.84

12

县城建成区

县城建成区

27.58

13

诸葛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2

14

院东头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8

15

崔家峪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7

16

道托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2.4

17

官庄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3.18

18

高桥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15

19

高庄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2.7

20

黄山铺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2.02

21

龙家圈街道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6.03

22

马站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3

23

泉庄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14

24

沙沟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2.9

25

四十里堡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5

26

夏蔚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1

27

许家湖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1.5

28

杨庄镇驻地

镇驻地建成区

2.6

合计

-

-

130.98

沂水县目前已全部完成禁养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禁养区综合整治率达到100%,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已完成关停搬迁工作。

5)畜禽养殖粪污产排量分析

2020年沂水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动物液体粪污产生量为922460.60吨,固体粪污产生量为470283.58吨,粪污产生总量为1392744.18吨。

沂水县各乡镇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与排放(流失)量情况见下表。

 

表3 沂水县2020年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单位:t)

 

产生/流失

化学需氧量

总氮

氨氮

总磷

产生量

237255.29

11560.94

4579.87

2415.75

流失量

20008.51

1020.23

303.83

148.80

 

表4 沂水县2020年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表(单位:t)

 

乡镇街道

化学需氧量

总氮

氨氮

总磷

产生量

流失量

产生量

流失量

产生量

流失量

产生量

流失量

沂城街道

20812.17

1864.15

1066.96

97.05

519.56

32.64

199.64

12.38

龙家圈街道

2917.63

246.92

125.25

14.14

19.92

4.08

31.50

3.43

道托镇

13377.51

1206.83

535.30

61.01

314.61

20.29

125.33

8.17

高桥镇

25525.90

1992.19

1393.63

88.35

268.76

16.00

231.90

12.31

杨庄镇

9780.17

779.15

665.02

38.50

160.03

9.42

96.39

4.98

富官庄镇

5238.03

432.86

273.83

29.07

77.76

10.18

73.90

6.97

圈里乡

9379.41

797.99

322.41

34.11

86.84

6.99

70.66

5.36

马站镇

17589.61

1463.40

891.38

64.49

326.91

15.54

150.79

6.13

沙沟镇

22934.96

2050.14

858.93

91.32

607.63

28.37

190.99

6.68

许家湖镇

23112.24

1948.00

1470.85

126.99

406.28

44.24

301.27

27.25

四十里堡镇

38132.47

3293.30

1585.00

164.17

843.65

51.54

379.19

21.63

院东头镇

1647.49

122.39

86.34

7.50

19.28

2.18

23.32

1.71

黄山铺镇

16253.37

1345.63

902.61

78.40

293.90

25.29

194.89

14.62

崔家峪镇

3619.19

296.36

164.91

14.97

90.50

4.74

41.03

1.71

夏蔚镇

5652.29

484.84

248.46

25.34

135.08

8.37

61.10

3.46

高庄镇

4650.59

313.72

259.71

18.67

64.49

4.94

71.29

3.81

泉庄镇

1074.13

76.69

54.13

3.85

20.51

0.95

14.24

0.50

诸葛镇

15558.15

1293.93

656.25

62.30

324.16

18.05

158.32

7.69

总计

237255.29

20008.51

11560.94

1020.23

4579.87

303.83

2415.75

148.80

注:参数选取时,肉鸭产排污系数参照肉鸡系数,羊产排污系数参照2500只羊=100头猪折算。

 

(3)种养结合现状

1)种植用地分布情况

沂水县种植用地面积达2783881.26亩。其中播种面积最大的作物是粮食作物,面积达,其次为粮食作物732933亩、果园391539亩、油料作物325635亩、蔬菜236669亩;播种面积最小的是茶叶9854亩、棉花4911亩。

 

表5 沂水县2020年各乡镇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分布情况(单位:亩)

 

行政区名称

耕地

林地

园地

草地

合计

沂城街道

70366.71

39267.84

23616.38

868.68

134119.61

龙家圈街道

23448.85

47253.67

22754.93

670.73

94128.18

许家湖镇

109876.85

60080.34

39583.39

1043.76

210584.35

黄山铺镇

43827.93

45406.27

18249.19

1120.86

108604.25

马站镇

61969.64

83522.23

8617.59

829.94

154939.40

四十里堡镇

87506.14

33579.05

16222.50

145.25

137452.94

崔家峪镇

34706.92

48216.54

33388.66

429.26

116741.38

道托镇

50685.18

40525.08

10373.46

410.55

101994.28

富官庄镇

78163.46

66113.84

9684.99

4801.61

158763.90

高桥镇

68512.25

56491.49

9379.22

319.53

134702.49

高庄镇

48660.67

71904.31

43937.98

353.30

164856.27

圈里乡

62767.37

56487.10

11202.41

1347.66

131804.55

泉庄镇

16629.02

42806.88

67045.57

338.40

126819.86

沙沟镇

88639.13

149124.47

10190.65

1994.71

249948.96

夏蔚镇

56741.41

80888.58

49329.08

487.52

187446.59

杨庄镇

91531.84

84635.65

12435.06

1600.51

190203.06

院东头镇

48309.23

63186.83

20946.54

898.40

133341.00

诸葛镇

55814.23

114302.16

75761.43

1552.39

247430.21

总计

1098156.83

1183792.32

482719.04

19213.07

2783881.26

 

表6 沂水县2020年各乡镇作物种植情况表(单位:亩)

 

乡镇

粮食

油料

棉花

烟叶

药材

蔬菜

瓜果

茶叶

果园

林地

草地

崔家峪镇

20638

9871

874

1662

1956

648

13630

48217

429

道托镇

29460

20122

552

2273

1600

63

24700

40525

411

富官庄镇

54539

10425

6600

2056

1996

345

6813

66114

4802

高桥镇

34876

31636

1

1000

27738

610

15799

56491

320

高庄镇

35368

9066

437

1895

203

11464

351

19453

71904

353

黄山铺镇

33773

7492

963

800

700

5235

237

11759

45406

1121

龙家圈街道

14859

7770

20

400

7463

1020

9183

47254

671

马站镇

45899

11061

10

2500

2161

5566

533

9901

83522

830

圈里乡

32479

23257

3516

918

3016

325

11953

56487

1348

泉庄镇

8685

6116

443

693

2484

42

30809

42807

338

沙沟镇

51137

33547

20

1968

3113

11324

70

9394

149124

1995

四十里堡镇

36609

46828

2035

262

8389

9790

85

23957

33579

145

夏蔚镇

42368

11261

831

1141

197

6592

20251

80889

488

许家湖镇

91762

18079

36

68919

10530

14610

60080

1044

杨庄镇

50027

34366

13

3563

971

6194

176

21217

84636

1601

沂城街道

40882

25790

135

1780

1178

9946

1116

9296

39268

869

院东头镇

45429

2881

46169

46

9769

17596

63187

898

诸葛镇

37450

16067

1128

585

3624

10618

574

121218

114302

1552

全县合计

732933

325635

4911

30690

17656

236669

26476

9854

391539

1183792

19213

注:各乡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根据各乡镇耕地面积、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以及油料、棉花、烟叶、药材(非轮耕作物)种植面积折算。

 

2)土壤肥力

沂水县土壤共有3个土类,11个亚类,17个土属,67个土种,以棕壤土类为主。

棕壤(A)土类 面积96978.5公顷,占可利用面积的47.7%。全县1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均有分布,但大部分集中在沂河以东。

棕壤性土(Aa)亚类。面积76389.5公顷,占全县棕壤土类面积78.77%,多分布在低山丘陵中上部。

棕壤(Ac)亚类。俗称“黄土”、“黄黏土”,分布虽广但面积不大,共有18569.3公顷,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中下部。红色黏质土棕壤(Ac5)土属,俗称“红泥头”,面积235.2公顷,主要分布在院东头乡的各“坪”上。

潮棕壤(Ae)亚类。俗称“老黄土”、“油黄土”,面积1716.7公顷,主要分布在高桥、四十里堡两镇的丘陵缓坡地带。

白浆化棕壤(Af)亚类。俗称“白塘土”,面积303公顷。主要分布在诸葛、四十里堡两镇的丘陵下部的缓坡上。

褐土(B)土类 面积87378.4公顷,占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的43%,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发育在富含石灰的母质上。

褐土性土(Ba)亚类。俗称“石渣土”、“破土”,面积63912.2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73.1%。主要分布在圈里、沙沟、诸葛等乡镇;钙质岩褐土性土(Ba3)土属,俗称“石碴土”,面积32559.3公顷,占褐土性土亚类面积的50.9%,主要分布于崔家峪、诸葛、姚店子等乡镇;非石灰性砂、页岩褐土性土(Ba4)土属,俗称“破土”,面积12368.5公顷,占褐土性土亚类面积的19.4%,主要分布于夏蔚、黄山铺、崔家峪、高庄等乡镇的低山丘陵荒坡及坡麓地带。

淋溶褐土(Bc)亚类。面积21573.8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24.7%。主要分布于姚店子、夏蔚、高庄、诸葛等乡镇,。

褐土(Bd)亚类。面积1473.7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1.7%。主要分布于夏蔚、高庄、富官庄等乡镇。

潮褐土(Bf)亚类。俗称“老黄土”、“黄土”,面积418.7公顷,占褐土(B)土类面积的0.5%,主要分布于富官庄乡;洪积冲积潮褐土(Bf3)土属,面积265.6公顷,占潮褐土亚类面积的63.4%,主要分布于富官庄乡。

潮土(C)土类 面积18844.3公顷,占全县可利用面积的9.3%,主要分布于沂、沭河两岸。

褐土化潮土(Ca)亚类。面积971.8公顷,占潮土土类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黄山铺、龙家圈等乡镇。

潮土(Cb)亚类。俗称“河淤土”,面积16268.3公顷,占潮土土类面积的86.3%。一般呈条带状分布于河流两岸。

湿潮土(Ce)亚类。俗称“黑土”、“黑泥油土”,面积1604.3公顷,占潮土土类面积的8.5%。主要分布在许家湖、高桥、姚店子、四十里堡、道托等乡镇的沿河阶地与近山阶地交接洼地处。

全县耕层土壤养分状况是:有机质不足,普遍缺氮,严重缺磷,部分缺钾,氮、磷、钾比例严重失调。全县各类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0.798%,按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多属4级和5级;全氮平均含量0.058%,按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属于下等;碱解氮平均含量60PPM,按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属中等偏下;速效磷平均含量4PPM,按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属5级;速效钾平均含量96PPM,按全国土壤养分含量分级标准属中等偏高;代换量平均19.7毫克当量/100克土,属中等;碳氮比平均为8;氮磷比平均为15;供氮强度平均为10.3%;土壤总空隙度平均为47%;土壤通气孔隙度平均为8.9%;田间持水量一般为19.7%;耕层土壤容量平均为1.4克/立方厘米,变幅在1.23-1.6克/立方厘米之间,充分证明土壤中有机质含量较少,熟化程度较差。

3)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现状

沂水是全省重要的粮、棉、油产区之一,主产小麦、玉米、地瓜、蚕茧、烤烟、苹果、山楂、板栗、核桃、柿子、桃、杏、大樱桃、花椒、生姜、中药材等。粮油、蔬菜、果品、畜禽养殖是农业四大主导产业。沂水是全国油料百强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蔬菜生产大县、中国优质果品基地县、全国果品百强县、全国现代苹果产业30强县(市)。有诸葛镇(苹果)、泉庄镇(桃)、许家湖镇(生姜)3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有夏蔚镇(大樱桃)、院东头镇(生姜)2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有许家湖镇1个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有院东头镇、四十里堡镇2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有诸葛镇、沙沟镇2个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县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37处,其中蔬菜类13个、果茶类51个、畜牧类21个、花卉苗木类12个、淡水鱼业5个,休闲农业园区28个。

4)现有粪肥消纳土地配套现状

沂水县畜禽养殖场(户)现有粪肥消纳土地类型包括耕地66249亩、林地15504亩、园地2397亩、草地98亩。沂水县畜禽养殖场(户)自有粪肥消纳土地配套面积较小,大部分粪肥以外卖还田、生产有机肥等措施消纳。各乡镇畜禽养殖场(户)粪污除去委托处理、出售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后粪肥消纳土地配套情况见下表。

 

表7 各乡镇畜禽养殖场(户)现有粪肥消纳土地配套情况(单位:亩)

 

行政区名称

耕地

林地

园地

草地

合计

沂城街道

16612

-

-

-

16612

龙家圈街道

-

-

14049

-

14049

许家湖镇

9641

7091

-

-

16732

黄山铺镇

487

-

186

-

673

马站镇

-

-

-

80.5

80.5

四十里堡镇

3476

-

-

-

3476

崔家峪镇

-

-

4

17.5

21.5

道托镇

725

-

-

-

725

富官庄镇

1565

-

-

-

1565

高桥镇

17072

-

-

-

17072

高庄镇

814

-

-

-

814

圈里乡

578

250

250

-

1078

泉庄镇

81

-

-

-

81

沙沟镇

3468

-

-

-

3468

夏蔚镇

1356

-

-

-

1356

杨庄镇

6163

6163

6163

-

18489

院东头镇

4211

2000

2000

-

8211

诸葛镇

-

-

1255

-

1255

总计

66249

15504

23907

98

105758

规划期内,各乡镇可新增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情况见下表。

 

表8 各乡镇可新增畜禽粪肥消纳土地面积情况(单位:亩)

 

行政区名称

可利用土地面积

现有消纳土地面积

可新增消纳土地面积

沂城街道

134119.61

16612

117507.61

龙家圈街道

94128.18

14049

80079.18

许家湖镇

210584.35

16732

193852.35

黄山铺镇

108604.25

673

107931.25

马站镇

154939.4

80.5

154858.9

四十里堡镇

137452.94

3476

133976.94

崔家峪镇

116741.38

21.5

116719.88

道托镇

101994.28

725

101269.28

富官庄镇

158763.9

1565

157198.9

高桥镇

134702.49

17072

117630.49

高庄镇

164856.27

814

164042.27

圈里乡

131804.55

1078

130726.55

泉庄镇

126819.86

81

126738.86

沙沟镇

249948.96

3468

246480.96

夏蔚镇

187446.59

1356

186090.59

杨庄镇

190203.06

18489

171714.06

院东头镇

133341

8211

125130

诸葛镇

247430.21

1255

246175.21

总计

2783881.28

105758

2678123.28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十三五”期间,沂水县坚持畜牧产业振兴与环境保护并重,分区管理、分类施治,强化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标准化生产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加快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现代生态畜牧业,推广“干湿分离、粪便制肥;节水养殖、废水回用;沼气净化、沼液施肥;种养结合、实施配套”和生态环保养殖等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新模式,实现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农村环境,推动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近几年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我县养殖场普遍建成了沉淀池、储粪场及排污暗沟等粪污处理设施,初步实现了《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提出的“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要求,即“一控”(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防”(防渗、防雨、防溢流)、“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的规模养殖场为216家,已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且上传配套验收文件,其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2016年12月,沂水县印发了《关于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沂政办发[2016]98号),加快推进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2017年8月,沂水北斗星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位于诸葛镇江家官庄村东南处,占地面积10亩,总投资1800万元,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线2条,采用高温化制法生产工艺,年处理能力1.5万吨。企业以处理生猪、家禽等病死畜禽为重点,兼顾其他畜禽,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配套建设了16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统一采用地下窖储存、恒温控制、机械化装载等方式,建立了病死畜禽送交、收集、储藏、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运行体系。实现全县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全覆盖。

(6)存在问题

1)部分畜种规模化养殖程度较低。2020年沂水县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为43%,肉禽养殖规模化率为92%,蛋禽养殖规模化率为19%,肉牛养殖规模化率为11%,奶牛养殖规模化率为82%,羊养殖规模化率为3%。生猪、蛋禽、肉牛、羊规模化比重仍较低。小规模及分散养殖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小规模及分散养殖分布于农村居住区周边,养殖产生的污染对农村居住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大,既不利于区域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又增加污染防治、防疫等方面监管难度。

2)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有待配套完善。目前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已达100%,但部分养殖场户仍然未配套相应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且在粪便贮存方面,部分养殖户贮粪池容量较小,缺乏防渗防雨措施。亟待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3)种养殖规模不匹配。根据统计分析,沂水县大部分畜禽养殖场(户)配套的消纳土地面积较小。由于耕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和农业机械化程度不够高、缺乏协调等因素,导致畜禽养殖与种植业各自独立经营,以协议、合同等约束性手段确定的消纳土地面积较小,大部分随机出售给附近种植户利用,种养结合不紧密,畜禽粪肥还田难,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较为普遍,畜禽废弃物农业资源化利用受阻。虽然粪污的还田率相对较高,但存在消纳土地粪肥施用量过高,粪污流失严重等现象。

4)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有待创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缺乏,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仅制定了相应的原则和提供治理方向,缺少废弃物集中利用的规定。目前全县畜禽粪污主要利用渠道为三种:粪便简单堆肥还田、有机肥加工厂生产有机肥还田、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渣沼液还田,但后两者占比较低。现有粪污利用方式单一,需进一步提升。

三、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起空间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紧密、粪污利用高效、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的畜牧业发展与污染防治格局。构建种养结合的循环发展机制,基于种养循环的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2)规划指标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巩固“十三五”期间养殖搬迁成果,防止禁养区复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加强养殖场臭气治理,进一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表9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现状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2%

≥9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约束性

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96.20%

100%

约束性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约束性

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关停率

100%

100%

约束性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约束性

臭气治理率

/

加强治理

预期性

 

2、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提供参数计算,沂水县2020年畜禽养殖量折算后存栏猪当量1005844头。根据1个猪当量的氮排泄量为11kg系数计算,2020年全县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总氮11064t。

各乡镇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3499545头,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土地承载力的80%)为2799636头,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1005844头,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占沂水县全部可利用土地承载力的35.93%。因此,从全县范围的土地承载力来看,满足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现有土地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量。

沂水县各乡镇畜禽养殖量折算猪当量情况见下表。

 

表10 沂水县2020年畜禽养殖(猪当量)情况统计表(单位:头)

 

乡镇街道

生猪

肉禽

蛋禽

肉牛

奶牛

合计

沂城街道

29155

39556

177

8133

3733

6004

86759

龙家圈街道

7490

42

277

5333

0

1656

14798

道托镇

18705

23656

127

9733

0

4340

56562

高桥镇

9175

14912

4654

41200

6867

14056

90864

杨庄镇

6740

10751

1452

7667

4467

7516

38592

富官庄镇

17335

3165

787

2200

0

6164

29651

圈里乡

6500

4745

712

21800

0

11476

45233

马站镇

4795

24527

1824

19267

3867

34912

89190

沙沟镇

10300

49540

507

15933

0

7384

83664

许家湖镇

68495

21712

2340

4800

5533

6600

109481

四十里堡镇

43720

61889

2911

27067

0

4636

140223

院东头镇

3475

609

478

1067

0

4420

10049

黄山铺镇

33150

17697

2116

7600

2400

7060

70024

崔家峪镇

3115

6730

584

533

0

700

11662

夏蔚镇

7530

9875

517

2067

0

13428

33417

高庄镇

6305

2671

1923

867

0

11192

22958

泉庄镇

435

1324

367

200

0

12232

14558

诸葛镇

12605

23464

2033

11800

0

8260

58161

总计

289025

316865

23785

187267

26867

162036

1005844

沂水县2020年各乡镇区域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结果见下表。

 

表11 沂水县2020年各乡镇区域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单位:猪当量)

 

乡镇

土地承载力

土地承载力阈值(80%)

现有养殖量(折猪当量)

现有养殖量占区域承载力比例(%)

崔家峪镇

111369

89096

11662

13.09%

道托镇

153001

122401

56562

46.21%

富官庄镇

186900

149520

29651

19.83%

高桥镇

196788

157430

90864

57.72%

高庄镇

160243

128194

22958

17.91%

黄山铺镇

129411

103529

70024

67.64%

龙家圈街道

89039

71232

14798

20.77%

马站镇

179911

143929

89190

61.97%

圈里乡

164186

131349

45233

34.44%

泉庄镇

91898

73519

14558

19.80%

沙沟镇

274921

219937

83664

38.04%

四十里堡镇

247041

197633

140223

70.95%

夏蔚镇

182843

146274

33417

22.85%

许家湖镇

325053

260043

109481

42.10%

杨庄镇

249236

199389

38592

19.36%

沂城街道

176818

141454

86759

61.33%

院东头镇

207683

166146

10049

6.05%

诸葛镇

320086

256069

58161

22.71%

全县合计

3499545

2799636

1005844

35.93%

 

各乡镇中,院东头镇、崔家峪镇、高庄镇、杨庄镇、泉庄镇、富官庄镇土地承载力压力较小,畜禽养殖业发展空间比较大。土地承载力压力最大的是四十里堡镇,现有养殖量已占区域土地承载力的70.95%,畜禽养殖业发展空间较小;其次是黄山铺镇、马站镇、沂城街道。

(2)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依据《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办法(试行)》,统计2020年沂水县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计算得到2020年沂水县马站镇、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沙沟镇、高桥镇、杨庄镇、沂城街道,七个乡镇Rc值≤70%,处于超载状态。富官庄镇、夏蔚镇、诸葛镇,三个乡镇Rc值介于70%-90%之间,处于临界超载状态。龙家圈街道、崔家峪镇、道托镇、高庄镇、黄山铺镇、圈里乡、泉庄镇、院东头镇,八个乡镇Rc值≥90%,处于未超载状态。马站镇、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沙沟镇、高桥镇、杨庄镇、沂城街道七个乡镇区域畜禽养殖场(户)需采取措施,减少粪污污染物流失。

主要河流环境承载力结果见下表。

 

表12 沂水县各乡镇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

 

序号

乡镇

水质时间达标率(%)

水质空间达标率(%)

承载力指数(%)

承载状态

1

崔家峪镇

100%

100%

100%

未超载

2

道托镇

100%

100%

100%

未超载

3

富官庄镇

75.00%

100%

87.50%

临界超载

4

高桥镇

33.30%

33.33%

33.33%

超载

5

高庄镇

100%

100%

100%

未超载

6

黄山铺镇

100%

100%

100%

未超载

7

龙家圈街道

91.67%

100%

95.84%

未超载

8

马站镇

0

0

0

超载

9

圈里乡

100%

100%

100%

未超载

10

泉庄镇

100%

100%

100%

未超载

11

沙沟镇

41.67%

0

20.84%

超载

12

四十里堡镇

0

0

0

超载

13

夏蔚镇

75.00%

100%

87.50%

临界超载

14

许家湖镇

25.00%

0

12.50%

超载

15

杨庄镇

37.50%

33.33%

35.42%

超载

16

沂城街道

65.00%

60.00%

62.50%

超载

17

院东头镇

100%

100%

100%

未超载

18

诸葛镇

75.00%

100%

87.50%

临界超载

注: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越大,表明区域水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支持能力越强。根据评价区域水环境承载力指数大小,将评价结果划分为超载、临界超载、未超载三种类型。当 R c<70%时,判定该区域为超载状态;当70%≤R c<90%时,判定该区域为临界超载状态;当 R c ≥90%时,判定该区域为未超载状态。

3、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巩固“十三五”期间养殖搬迁成果,防止禁养区复养,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加强养殖场臭气治理,进一步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共8项指标。

目前,沂水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整治率、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5项指标已达标。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基础良好

沂水县畜禽养殖场(户)共2149家,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678家均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户共1471家,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6.20%。根据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工作方案》工作安排,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相结合,做好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户的配套工作,到2022年底养殖专业户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规划期内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可达到100%。

根据沂水县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统计数据,沂水县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3家:临沂新程金锣牧业有限公司沂水苗庄养猪分公司、临沂新程金锣牧业有限公司沂水蒋庄养猪分公司、山东恩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均已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2017年8月,沂水北斗星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建成并投入运行,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了16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年处理能力1.5万吨。实现全县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的全覆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根据统计数据,沂水县目前已全部完成禁养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禁养区综合整治率达到100%,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已完成关停搬迁工作。

(2)种养结合基础条件充足

2020年,沂水县县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37处,其中蔬菜类13个、果茶类51个、畜牧类21个、花卉苗木类12个、淡水鱼业5个,休闲农业园区28个。

全县种植用地面积达2783881.26亩,其中耕地1098156.83亩,园地482719.04亩,林地1183792.32亩,牧草地19213.07亩。全县各类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0.798%,全氮平均含量0.058%,速效磷平均含量4PPM,有机质不足,普遍缺氮,严重缺磷,土壤需肥量大。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3499545头,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土地承载力的80%)为2799636头,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1005844头,现有土地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量,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占沂水县全部可利用土地承载力的35.93%。因此,从全县范围的土地承载力来看,畜禽养殖业依然有充足的发展空间。

(3)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优势明显

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的规模养殖场为216家,已全部配建粪污处理设施且上传配套验收文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其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现有斯科沃有限公司、沂水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家粪污处理企业。斯科沃有限公司现有1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一条,主要是利用畜禽粪污及农作物秸秆生产颗粒状及粉状符合国家农业部标准的有机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沂水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设3处粪污处理中心,其中许家湖镇项目73亩、诸葛镇项目50亩、夏蔚镇项目10亩。全部建成后生产沼气约5万立方米/天,沼气提纯后生产生物天然气(甲烷含量≥95%)2.3万立方米/天,年产量可达828万立方米/年;年产生沼液30万吨,年可生产有机肥6万吨以上。

(4)拟采取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

对水环境承载力超载地区,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推进区域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引导规模养殖场(户)配套或升级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开展专业化集中处理。支持大型粪污能源化利用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鼓励有机肥产品跨区域销售。

对水环境承载力临界超载地区,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养殖,改造圈舍设施,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行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推广智能化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养殖环境自动化控制。要进一步降低耕地化肥施用强度,积极鼓励使用有机肥,增加畜禽养殖场(户)配套消纳土地面积,防止粪肥过量施用导致畜禽粪污流失。

其它地区要进一步提升种养结合水平。支持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引导企业提供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果菜茶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果菜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加大有机肥、沼肥施用装备研发推广

力度。

四、主要任务

1、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1)划定畜禽养殖发展空间,分区分类施策

1)调整区域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业向水环境和土地承载力较强地区发展。着力引导畜禽养殖生产逐步向养殖优势明显的乡镇集中发展。新建养殖场将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要求进行建设,能够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和畜产品产出率。严格控制传统的中小规模畜禽养殖,重点发展高端畜禽种业、现代化养殖场和畜牧二、三产业。各乡镇街道应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禁养区划定情况、“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养殖选址等,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推动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区域调整转移。

2)根据“三线一单”划定成果、禁养区划定成果,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人居环境、农业生产现状及土地利用现状,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规定。

在禁养区内,加强对已关闭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巡查和监管,严防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反弹”和“复养”现象发生。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推进散养户“退户进区”发展标准化规模生产或家庭牧场模式,逐步退出禁养区。对禁养区内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排放污染物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

对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应依法完善环境管理手续。根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区域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

(2)规范项目审批管理,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空间管控要求,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合理布局畜禽养殖项目,对不符合空间管控要求的,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衔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要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严格项目验收,确保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效果。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项目建设,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针对土地承载压力、水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四十里堡镇、马站镇、许家湖镇、沙沟镇、高桥镇、杨庄镇、沂城街道7个乡镇:

1)需根据畜禽养殖场(户)养殖情况,扩大其消纳土地配套面积,严格控制区域单位土地粪肥施用量。

2)引导区域内养殖场(户)扩建升级粪污处理、储存设施,推广种养结合、生态环保养殖等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新模式。

3)推进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实现粪污集中就近处理。对配套土地不足的畜禽养殖场(户),监督其畜禽粪污去向,严格落实畜禽粪污集中处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4)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养殖场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发展环境友好型牧业。。

5)对土地承载压力较大的四十里堡镇,限制其畜禽养殖规模,推进分散养殖向集约化畜禽养殖区建设;定期核查养殖场(户)粪污与雨水分流设施、粪污的贮存设施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严格监督各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去向,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台账、协议监督核查工作。

(3)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生态环保养殖等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新模式,用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利用和除臭除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畜禽粪污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确保粪污能集中就近处理,提高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在全县内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同时应继续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发酵、定向配送、机械施用” 的粪污还田利用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动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模式,以支持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及提供粪肥还田的社会服务组织等为重点,严把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关键环节,确保政策施行范围限于耕地和园地。优先实现马站镇、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沙沟镇、高桥镇、杨庄镇、沂城街道7个水环境承载力压力较大的乡镇全覆盖。

1)培育粪肥服务主体。通过项目实施,培育以沂水县乡村区域能源中心、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个粪污处理单位,4个处理点为主体,以其他专业化粪污处理机构,收集畜禽粪污及农作物秸秆等单位为辐射,打造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主体,构建可复制推广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全县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2)提升粪污利用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建立养殖企业—服务主体—用肥对象三位一体对接平台,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与畜禽养殖场、农户对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提升畜禽粪污资源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

(4)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规模集约化发展

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传统优势和区域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优势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和产业带布局。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提高良种应用、设施装备、疫病防控、畜禽粪污处理水平,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广家禽、生猪立体养殖,加快牛羊规模养殖。充分发挥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机构作用,降低养殖企业贷款风险。调整优化规模畜禽养殖设施用地范围,适当放宽畜禽养殖附属设施用地比例,有条件发展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支持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社会化服务,强化监督指导,提升中小场户养殖水平,逐步降低散养比重。

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主要在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杨庄镇、诸葛镇等地适度发展规模化生猪养殖,建立生猪生产基地,采用标准化饲养技术。

标准化肉禽养殖基地:主要在道托镇、四十里堡镇、诸葛镇、马站镇等地,以龙头企业带动,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肉禽生产基地,年出栏肉禽达到800万羽。

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主要在四十里堡镇、崔家峪镇、富官庄镇、圈里乡等地适度发展牛羊产业,建立肉牛羊生产基地。

标准化禽蛋生产基地:主要在黄山铺镇、高桥镇、马站镇等地建设规模化蛋禽生产基地,蛋禽场的饲养规模在0.5万羽以上。

2、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1)推进畜禽粪污生态化利用

1)建设粪污处理三级网络体系

建立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体系,并探索三级网络体系的社会化运营机制,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的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优先选取马站镇、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沙沟镇、高桥镇、杨庄镇、沂城街道7个水环境承载力压力较大、畜禽养殖密集的乡镇,结合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杨庄镇、诸葛镇)、标准化肉禽养殖基地(道托镇、四十里堡镇、诸葛镇、马站镇)、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四十里堡镇、崔家峪镇、富官庄镇、圈里乡)、标准化禽蛋生产基地(黄山铺镇、高桥镇、马站镇)的建设,逐步形成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三级网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

2)建立集中收运体系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中心,辐射周边养殖密集区域,由专业化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储运公司构建高效收、储、运链条。打通再生产品销售渠道,配备相应基础设施,搭建信息平台,为畜禽养殖资源化产品的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区集中。或将废弃物委托给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处置和利用,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利用水平,实现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管理。

3)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开发转化生物质能源。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区域性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构建本区域粪污收集、转化、应用产业链。对收集转化和应用养殖废弃物的生物质能源利用、发电工程等,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补助,依法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征政策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培育以沂水县乡村区域能源中心、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以其他专业化粪污处理机构,收集畜禽粪污及农作物秸秆等单位为辐射的一批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体系。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全面落实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耕地质量提升规划,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经资源化利用后的粪源有机肥。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田间地头建沼液储液池(罐)和喷灌管网,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使用。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方法标准体系。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建立健全检测体系,确保科学合理施用。支持专业化公司、养殖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大型有机肥加工厂,就近就地处理周边畜禽粪污。

(2)优化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模式

对于畜禽养殖场户,继续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要求,即“一控”(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防”(防渗、防雨、防溢流)、“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一是在畜禽舍与贮粪池之间设置排污管道排放污液,畜禽舍四周设置明沟排放雨水,实行“雨污分离”;二是养殖场干清粪清理至圈外干粪贮粪池或使用固液分离机和格栅、筛网等机械、物理的方法,实行“干湿分离”,然后再集中收集到防渗、防漏、防溢、防雨的贮粪场,或堆积发酵后直接用于农田施肥,或出售给有机肥厂;三是污水通过沉淀、过滤,将有形物质再次分离,然后通过污水处理设备,进行高效生化处理,尾水再进入生态塘净化后,回用于种植业。

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鼓励养殖场采取沼气工程结合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处理利用畜禽粪污。要求畜禽粪污通过厌氧菌发酵,降解粪污中颗粒状的无机、有机物,产生的沼气可作为能源用于发电、照明和燃料。沼渣和干粪可出售用于生产有机复合肥;达标排放可直接作肥料用于农田施肥。养殖场也可以根据粪污产生情况,在周边签订配套农田,实现畜禽养殖与农田种植直接对接。一是粪污堆沤发酵后还田。将畜禽粪污收集于贮粪池中堆沤发酵,于施肥季节作有机肥施于农田。二是“畜-沼-种”种养循环。通过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厌氧发酵,沼气作能源用于照明、发电,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农田施肥。

对于企业化大型畜禽养殖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以项目形式推进建立有机肥厂、沼气工程,综合处理利用区域畜禽养殖粪污。鼓励无条件的养殖场,对接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与区域果菜种植基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用肥协议,生产有机肥,消纳畜禽养殖粪污。

(3)强化粪污资源利用与种植业结合

统筹考虑各乡镇种养结合现状以及沼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展需求,科学合理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多样化种养结合发展路径,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沂水县范围内,可利用消纳土地面积充足,养殖场户粪肥可就地就近还田农用。采用以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

1)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201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有关要求,粪污规范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粪污堆沤时长,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个别养殖场(户)自有消纳土地不足时,与周边种植户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确保粪肥施用面积能满足粪肥消纳需要。

2)养殖场户粪肥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

养殖场(户)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时,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规模养殖场可将固体粪便委托处理,通过与有机肥厂、专业沼气工程企业、社会化粪肥服务机构、果菜茶种植基地、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等第三方签订用肥协议,确定种养两端粪肥产用合作关系。液体粪污用于规模养殖场自有土地或与周边种植户签订消纳协议,施用于附近农地。养殖户分布集中的区域,建设粪污转运中心,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利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第三方粪肥服务机构集有机肥生产、配送、施用和有机食品电商等全程服务模式。

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1)规范畜禽粪污收运和预处理

1)畜禽粪污的收集

畜禽粪污应根据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现有采用水泡粪、水冲粪清粪工艺的养殖场,应全部整改为干清粪工艺。畜禽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污分流。

2)畜禽粪污的贮存和转运

畜禽粪污的贮存应满足《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在畜禽粪污贮存地和消纳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及时将收集后的粪污输送至处理地点,处理后的有机粪肥和沼液输送至消纳地,严格控制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防止液体粪污进入外部水体。

3)畜禽粪污预处理技术

畜禽粪污预处理工程包括格栅、沉砂池、固液分离系统、水解酸化池等处理单元。建设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相关要求。

4)构建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

鼓励各乡镇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运输、处理网络体系,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2)完善畜禽粪污处理技术

各养殖场需基于畜禽场养殖情况与配套条件,提出粪污处理目标

与要求,确定粪污处理措施。

粪污处理设施需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工艺设计》(NY/T1220.1-201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程》(GB/T 25246-2010)、《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2006)中相关技术要求。

(3)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处置水平

根据各乡镇农业资源禀赋与生产条件,积极探索拓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在分析畜禽粪污排放量和特征、周边或区域种植业及土地概况调查、风险评估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场地特征条件、资源化利用目标和范围等,确定资源化利用总体思路。选择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确定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

(4)完善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试点,建设田间粪污暂存设施,根据试点村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选择粪肥还田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沼液沼渣抽排机、远距离施肥泵粪肥机械化还田作业设施。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发酵、定向配送、机械施用” 的粪污还田利用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动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沂水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办法》,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主体,引导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就地就近开展粪肥还田,投入补贴粪肥收集运输、堆沤腐熟、粪肥配送与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

4、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1)加强宣传服务,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测,及时掌握粪污养分和有害物质含量,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畜牧、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要让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知悉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提高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大型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填报,逐步完善粪肥利用台帐。

(2)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台账日常记录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要求,各乡镇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农业农村部门。参照(农办牧〔2021〕46号)附件1、附件2,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配套土地面积不足无法就地就近还田的规模养殖场,应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畜禽养殖场(户)要严格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各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作为技术指导、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养殖场是台帐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台账应至少保留2年以上。建立电子台账,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数字化水平。

5、强化环境监管

(1)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深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将规模养殖场纳入日常

执法监管范围,实施属地监管,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全过程监管,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监管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过程;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医疗垃圾、病死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的监管。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沂水县7个水环境承载力较弱乡镇河湖岸线500米范围内,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新建养殖场(户)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备案。审批部门严格审批,对选址、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不合规的项目严格审批或备案。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2)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享畜禽养殖及日常管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将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品种、规模以及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态环境部门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开放备案系统网站权限,定期通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及备案办理情况。开展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环境管理情况等方面督导检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3)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取证、采样等专业化监管设备,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加强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乡镇和村湾环保专员制度,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监管队伍的交流,相互借鉴有效的监管方法。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监测能力,夯实环境监管基础,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全面提高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水平。

(4)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畜禽养殖场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生态影响评估。

畜禽养殖场应对养殖场主要的粪污处理及储存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对于存栏规模超过5000头以上(以猪当量计)的畜禽养殖场可根据要求定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开展分析评估工作;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的畜禽养殖场,可根据要求定期对粪污消纳区域土壤的重金属、微生物、总含盐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和生态安全风险评估;新(改、扩)建采用达标排放方式的畜禽养殖场,应结合国家重点污染源管理要求,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确保设置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重点工程

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根据《沂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工作方案》、《沂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及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十四五”工作规划等,2021-2025年期间,沂水县共计划开展包括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等共计5项工程。

1、重点工程

(1)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

全面开展全县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清洁生产工作,通过实施养殖场“三改两分”(改水冲清粪或人工干清粪为漏缝地板下刮粪板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项目,建造高标准规模养殖场,营造良好的饲养环境,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障食品安全,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养殖废弃物处理成本。扶持开展生猪、奶牛等规模化养殖示范建设,重点支持养殖场的三改两分、粪便经过高温堆肥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养殖废水经过氧化塘等处理后作为肥水浇灌农田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根据《沂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的工作方案》、沂水县畜牧业“十四五”发展工作规划要求,到2022年养殖专业户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指导督促畜禽养殖专业户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生态环保养殖等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新模式,用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利用和除臭除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规划期内拟对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建不达标需要改造提升的养殖场(户)按照“查漏补缺”原则进行建设。

(2)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为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回田,加快畜牧业与种植业有效衔接、深度融合,根据《沂水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沂水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沂水县建立覆盖全县的沂水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沂水县区域能源处理中心项目,区域能源中心由新加坡联合环境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和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公司拟建立全覆盖的废弃物处理机制创新实施“3+6"模式,“3”即完善长青环保能源公司、沂清环保能源公司、北斗星无害化处理公司3处分类集中能源中心,对农村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禽畜粪污等进行集中处理。长青环保能源公司秸秆发电厂年处理农作物秸秆40余万吨,年发电量2亿千瓦;沂清环保能源公司垃圾发电厂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22万吨,年发电量0.76亿千瓦。北斗星无害化处理公司年处理病死禽畜3000余吨,处理后剩余残渣1100余吨,作为肥料原料加工销售。“6”即根据县域区划和地势,在全县规划建设6处乡村区域能源中心,现已完成许家湖、诸葛镇两处区域能源中心,这两处区域能源中心年处理禽畜粪污41万吨、农作物秸秆2.7万吨,年产生物质天然气937万立方米,有机肥4万吨,沼液肥28.5万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禽畜粪污53万吨、农作物秸秆3.6万吨。

(3)集约化畜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根据沂水县畜牧业“十四五”发展工作安排,“十四五”期间,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传统优势和区域资源优势,大力实施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到2025年,全县形成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协调、可持续的畜牧产业发展体系,畜牧业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培育和发展优势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和产业带布局。提升中小场户养殖水平,逐步降低散养比重。

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主要在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杨庄镇、诸葛镇等地适度发展规模化生猪养殖,建立生猪生产基地,采用标准化饲养技术。

标准化肉禽养殖基地:主要在道托镇、四十里堡镇、诸葛镇、马站镇等地,以龙头企业带动,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肉禽生产基地,年出栏肉禽达到800万羽。

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主要在四十里堡镇、崔家峪镇、富官庄镇、圈里乡等地适度发展牛羊产业,建立肉牛羊生产基地。

标准化禽蛋生产基地:主要在黄山铺镇、高桥镇、马站镇等地建设规模化蛋禽生产基地,蛋禽场的饲养规模在0.5万羽以上。

(4)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试点,建设田间粪污暂存设施,根据试点村粪污产量、经济情况等,合理选择粪肥还田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固态肥抛撒机、液态粪肥撒施机、沼液沼渣抽排机、远距离施肥泵粪肥机械化还田作业设施。探索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发酵、定向配送、机械施用” 的粪污还田利用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打通种养循环通道,推动建立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

以粮食和蔬菜作物为主,兼顾果品,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面积10万亩以上,粪肥施用还田量6.24 万吨以上。建立2个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在黄山铺镇蒋庄村依托沂水县旭阳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大作物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1处,面积200亩;在四十里堡镇北张家官庄村依托恒和家庭农场建设果品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1处,面积400亩。设置标牌,开展粪肥还田利用技术示范,展示项目效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5)监管体系建设

为加强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保障规划的实施,本规划期内,按照畜禽养殖污染特征和监测监察的实际需要,配备完善的畜禽养殖污染物监测监察设备,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控能力;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在国家农业部直联直报系统的基础上,结合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设情况,逐步探索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

1)建立粪肥产品检测制度,指导和监管养殖场(户)负责人按《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有机肥料》(NY 525-2012)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8877-2020)进行粪污处理,并定期采样、送样,开展粪肥处理产品的质量检测,测定有机质、总养分、水分、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等,避免粪污处理还田后污染土壤环境。配合环境监管部门,按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监测规范,对养殖区及周边定期开展大气、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2)结合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建设情况,逐步探索建设畜禽养殖信息化管理平台,对养殖类别、规模、粪污产生量、清粪方式、水资源利用、粪肥质量、粪肥利用率、养殖区域及周边环境质量、农田土壤质量信息数据进行管理、统计和分析,为养殖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2、资金筹措与投资估算

(1)资金筹措

规划期间,沂水县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费用由畜禽养殖企业自行承担,各乡镇政府积极争取中央及地方环保和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费用及运营费由国家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及建设公司自筹资金承担;田间配套设施及监管体系建设由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补助资金承担。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

(2)工程投资估算

规划期间,沂水县共计划开展包括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提升等共计5项工程。

 

表13沂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拟建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类型

工程内容

投资额估算

(万元)

1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畜禽养殖场(户)“三改两分”项目:规划期内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建不达标需要改造提升的养殖场(户)按照“查漏补缺”原则进行建设。

/

2

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沂水城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沂水县区域能源处理中心项目-夏蔚处理中心项目:有机肥及辅助设施系统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有机肥车间1400多平方米、综合用房30平方米及一体化有机肥生产设备。

310万

3

集约化畜禽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主要在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杨庄镇、诸葛镇等地适度发展规模化生猪养殖,建立生猪生产基地,采用标准化饲养技术。

标准化肉禽养殖基地:主要在道托镇、四十里堡镇、诸葛镇、马站镇等地,以龙头企业带动,建立规模化标准化肉禽生产基地,年出栏肉禽达到800万羽。

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主要在四十里堡镇、崔家峪镇、富官庄镇、圈里乡等地适度发展牛羊产业,建立肉牛羊生产基地。

标准化禽蛋生产基地:主要在黄山铺镇、高桥镇、马站镇等地建设规模化蛋禽生产基地,蛋禽场的饲养规模在0.5万羽以上。

/

4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项目-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建立2个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在黄山铺镇蒋庄村依托沂水县旭阳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大作物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1处,面积200亩;在四十里堡镇北张家官庄村依托恒和家庭农场建设果品粪肥还田利用核心示范区1处,面积400亩。

930万

5

监管体系建设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粪肥检测评估:1、示范片建设2个、委托试验5处,构建1-2种粪肥还田模式,集成2套技术模式;项目前后分别取土化验30个。2、委托第三方开展粪污收集、堆沤数量,以及农户还田数量和面积等核查,并开展项目检测评估,化验粪肥样品20个以上。

40万

六、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带来直接经济收益。养殖业是沂水县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之一,畜牧业直接产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8%,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的优势,规划实施后,能够有效推进沂水县畜禽养殖行业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带动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舍弃落后养殖方式,能够有效促进沂水县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企业增收和农民富裕。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创收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

(2)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增施有机肥可使农产品外观、适口性、糖度、营养物含量等品质提升,价值提高。带动沂水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3)提升全县农业竞争力。通过项目实施,将整县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之成为沂水县农业发展亮点与优势,有利于促进全县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

2、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推动养殖粪污全面的收集和有效的处理处置,提升了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协调控制能力,减少了各养殖场对周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将百姓传统印象中养殖场“脏、臭、差、污染大户”的形象改变成“整洁、有序、卫生、环保、生态”新印象,极大改善各养殖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支持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上各环节将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可吸纳贫困户就业,成为畜牧业精准扶贫的新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

通过禁养区污染防治的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将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通过推进养殖密集区的养殖户入区入园经营或污染物(沼液)第三方运输,发挥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成效,农村地区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的现象有所改观,村容村貌得到改善,人畜混居状况有所缓解,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各养殖场区环境的改善,进一步铲除了细菌、病原菌、蚊蝇等的生存场所,进而减少了消毒杀菌及抗生素等药物的投入,提升畜禽产品品质,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保障。

养殖-沼液沼渣-有机肥-农田-秸秆-养殖等循环利用各领域,可为周边养殖业、种植业等提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相关的示范和推动,从而带动周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产业发展质量。

3、环境效益

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通过实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程,可有效提升沂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环境准入和倒逼作用,消灭粪污直排和场外丢弃,能够有效改善区域水体环境、空气环境。通过项目建设,施用有机肥可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养分含量,增强土壤微生物活力,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田永续利用。

各类政策补贴和技术示范工程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发治污减排的积极性,促进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巩固减排工作成效。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能够在全县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七、保障措施

1、明确领导分工

县政府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成立沂水县畜禽粪防治与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的管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发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总体规划制定和跨部门工作的协调推进,对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涉及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工程技术等进行协调衔接,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总结。

养殖场户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农业农村部门、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2、加大政策支持

落实好国家、省、市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重点保障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沼气工程、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有机肥生产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环评收费、后期环境监测收费等优惠的扶持措施。鼓励发展畜禽粪便、沼液收集处理配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有机肥加工、沼液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开发。

3、强化技术指导

聘请科研院校有关专家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广大养殖业主进行禽畜养殖粪污建设工程技术、堆肥与发酵技术、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组织科技攻关,提高畜禽排泄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和指导,采用现场参观、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养殖模式。

4、加强监督考核

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专项监管、日常性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督和执法监管,促进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重点区的监督指导,督促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细化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参考依据。

(1)认真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按时上报工作进展。严格落实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数据统计工作,实现信息系统对规模养殖场全覆盖,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组织相关部门,强化项目实施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依法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要求环保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切实形成以监促治的社会氛围,提高养殖场主动治理的意识。

(3)落实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户)承担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自觉执行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对规模养殖场(户)未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治理,依法严处,督促规模养殖场(户)落实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建立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有机肥厂设施的运行监控机制,对粪污资源化利用产品去向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畜禽粪污真处理、真利用。

(4)加强补助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于中央补助投资,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定期对建设进度、质量、效益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并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

(5)建立绩效考核与反馈机制。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县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建设目标、地方政府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自评,形成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推动完善管理措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6)建立奖惩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和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投资挂钩。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低,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或未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逐级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处理。

5、宣传引导公众参与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环保部门、农业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培训机构,通过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材料,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将畜禽养殖从业者、基层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规政策、畜禽排泄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活动,并逐步将相关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农技教育培训当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亮点与问题,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对策,规范禽畜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场主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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