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08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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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全县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召开 |
6月30日,全县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解飞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海滨主持会议。
解飞指出,物业服务、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非常高,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政治任务。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按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努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解飞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好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物业服务管理体制不畅、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大、安置区建设速度不快等问题。工作专班要强化日常调度、督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消极应付、群众意见大的及时通报批评,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绝不姑息。
王海滨主持会议并强调,物业领域问题整治要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对复杂问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物业领域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制。推进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要紧盯任务目标,坚持“一项目一方案”“一社区一方案”,精准施策,逐一明确责任主体、节点计划和完成时限;要做好项目资金保障,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夯实责任、提升进度,让广大群众早日实现“安居梦”。
会上,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传达了《沂水县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作了表态发言。
县纪委整治工作专班全体成员;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片区项目部责任人;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和燃气、供热企业主要负责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