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李建富、夏凤兰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8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李建富、夏凤兰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沂房字第023820551号 | 李建富 夏凤兰 | 房屋所有权证 | 沂水县春水社区8号楼3单元201室等2处 |
公告单位: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