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张超、张鹏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7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张超、张鹏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鲁(2021)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3716号 |
张超、张鹏 |
不动产 |
371323113016GB00008F00230034、371323113016GB00008F00230077、371323113016GB00008F00250061 |
沂水县鲁星花园小区17号楼2单元101室、2单元-215室、地下车库-1-6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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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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