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江兆增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19-000043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1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0-11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江兆增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沂房字第016120515号 |
江兆增 |
房产 |
沂新中学家属院1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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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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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告单位: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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