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邹庆志、刘洪叶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48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邹庆志、刘洪叶 |
邹庆志(3728271966****4335)刘洪叶(3728271968****4323)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11308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01638013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邹庆志刘洪叶
2021年8月30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