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峰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76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武峰继承公告 |
武清宝与王永英是夫妻关系,武峰与王永英是母子关系,王永英于2008年6月13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康乐家园小区01号楼1单元202室,01号楼1单元101室两处,该不动产是武清宝与王永英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王永英的遗产。现继承人武峰表示要求继承王永英的全部遗产。
临沂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王永英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配偶武清宝,父亲王金科、母亲刘立芳,儿子武峰。其中被继承人王永英的父亲王金科于1998年11月28日先于被继承人王永英死亡,王永英的母亲刘立芳于2007年12月26日先于被继承人王永英死亡.武清宝于2024年7月3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王永英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王永英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儿子武峰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4年7月25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4年7月3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