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寇潇月、寇宸硕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69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 寇潇月、寇宸硕 |
寇相国与张瑞萍是夫妻关系,寇相国与寇潇月是父女关系,寇相国与寇宸硕是父子关系,寇相国于2024年5月7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小沂河花苑不动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沂房字第016041148号;沂水县东方名城不动产一套;阳光100竹园不动产一套。该3套不动产是寇相国与张瑞萍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寇相国的遗产。现继承人寇潇月、寇宸硕表示要求继承寇相国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富官庄镇得水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寇相国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配偶张瑞萍,父亲寇全知、母亲刘兰增,长女寇潇月、长子寇宸硕。张瑞萍、寇全知、刘兰增于2024年5月24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寇相国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寇相国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寇潇月、寇宸硕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8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4年6月18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4年5月24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