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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寇潇月、寇宸硕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69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5-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不动产继承公告 寇潇月、寇宸硕

寇相国与张瑞萍是夫妻关系,寇相国与寇潇月是父女关系,寇相国与寇宸硕是父子关系,寇相国于2024年5月7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小沂河花苑不动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沂房字第016041148号;沂水县东方名城不动产一套;阳光100竹园不动产一套。该3套不动产是寇相国与张瑞萍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寇相国的遗产。现继承人寇潇月、寇宸硕表示要求继承寇相国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富官庄镇得水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寇相国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配偶张瑞萍,父亲寇全知、母亲刘兰增,长女寇潇月、长子寇宸硕。张瑞萍、寇全知、刘兰增于2024年5月24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寇相国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寇相国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寇潇月、寇宸硕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8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4年6月18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4年5月24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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