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芝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63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王世芝继承公告 |
王世芝与夏同良是夫妻关系,夏同良与夏新宇、夏晓东是父女关系,夏同良于2008年4月21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建设委员会家属院不动产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沂房字第016060563号,该不动产是夏同良和王世芝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夏同良的遗产。现继承人王世芝表示要求继承夏同良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夏同良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配偶王世芝,父亲夏桂梅、母亲谭纪兰,长女夏新宇、次女夏晓东。其中被继承人夏同良的父亲夏桂梅于2005年4月24日先于被继承人夏同良死亡,夏新宇、夏晓东、谭纪兰于2024年4月24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夏同良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夏同良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王世芝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1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4年5月21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