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杨明香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64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 杨明香 |
公告
杨明香与赵科训是夫妻关系,赵科训于2019年09月12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金梦圆小区05号楼2单元902室05号楼2单元-1017室等二处的不动产,该房屋的合同编号为:YS0004075,该不动产是杨明香与赵科训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赵科训的遗产。现继承人杨明香表示要求继承赵科训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沂城街道长家沟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赵科训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配偶杨明香,父母赵春杰、赵左氏,长子赵政,次子赵义。其中被继承人赵科训的父亲赵春杰于2003年07月05日先于被继承人赵科训死亡,母亲赵左氏于2002年05月03日先于被继承人赵科训死亡,长子赵政、次子赵义于2020年8月10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赵科训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继承,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赵科训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杨明香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1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0年9月1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0年 8月10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