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庄东虔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59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 庄东虔 |
庄文树2016年5月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许家湖镇庄家营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1992)第12-149号,沂房字第026990133号。现庄东虔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许家湖镇庄家营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庄文树的配偶、父母、子女共6人,分别是夏同兰、庄清江、王小花、庄东虔、庄升虔、庄淑虔。夏同兰已于2019年12月去世,庄清江已于1980年10月去世,王小花已于1979年9月去世。庄升虔、庄淑虔已于2023年7月23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庄文树、夏同兰共同共有,被继承人庄文树、夏同兰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11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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