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庄宿兴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59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 庄宿兴 |
郭淑欣2019年4月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许家湖镇庄家营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1992)第12-144号。现庄宿兴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许家湖镇庄家营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郭淑欣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庄西虔、庄文楼、庄张氏、庄宿升、庄宿兴。庄西虔已于1977年4月去世,庄文楼已于1959年10月去世,庄张氏已于1972年9月去世。庄宿升已于2023年5月30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郭淑欣个人单独所有,被继承人郭淑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11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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