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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庄宿兴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595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11-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不动产继承公告 庄宿兴

郭淑欣2019年4月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许家湖镇庄家营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1992)第12-144号。现庄宿兴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许家湖镇庄家营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郭淑欣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庄西虔、庄文楼、庄张氏、庄宿升、庄宿兴。庄西虔已于1977年4月去世,庄文楼已于1959年10月去世,庄张氏已于1972年9月去世。庄宿升已于2023年5月30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郭淑欣个人单独所有,被继承人郭淑欣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11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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