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美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26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刘洪美继承公告 |
刘洪美与徐兴田是夫妻关系,徐兴田于2020年05月11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沂东家园小区03号楼5单元601等三处的不动产,该房屋的合同编号为:沂房预(售)证第2012205-038号,该不动产是刘洪美和徐兴田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徐兴田的遗产。现继承人刘洪美表示要求继承徐兴田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诸葛镇徐家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徐兴田的配偶、父母、子女共7人,分别是配偶刘洪美,父母徐学通、刘成荣,长子徐中区,次子徐中建,三子徐中国。其中被继承人徐兴田的父亲徐学通于1969年09月01日先于被继承人徐兴田死亡,母亲刘成荣于1998年10月2日先于被继承人徐兴田死亡,长子徐中区于2023年5月11日、次子徐中建于2023年5月12日、三子徐中国于2023年5月12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徐兴田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继承,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徐兴田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刘洪美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3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3年6月3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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