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刘洪美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26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05-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刘洪美继承公告

刘洪美与徐兴田是夫妻关系,徐兴田于2020年05月11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沂东家园小区03号楼5单元601等三处的不动产,该房屋的合同编号为:沂房预(售)证第2012205-038号,该不动产是刘洪美和徐兴田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徐兴田的遗产。现继承人刘洪美表示要求继承徐兴田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诸葛镇徐家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徐兴田的配偶、父母、子女共7人,分别是配偶刘洪美,父母徐学通、刘成荣,长子徐中区,次子徐中建,三子徐中国。其中被继承人徐兴田的父亲徐学通于1969年09月01日先于被继承人徐兴田死亡,母亲刘成荣于1998年10月2日先于被继承人徐兴田死亡,长子徐中区于2023年5月11日、次子徐中建于2023年5月12日、三子徐中国于2023年5月12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徐兴田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继承,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徐兴田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刘洪美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3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3年6月3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3年05月12日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