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耿志贵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12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 耿志贵 |
耿相廷2016年5月19日死亡,公玉莲2019年10月22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泉庄镇三庄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03523号,沂房字第176700071号。现耿志贵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泉庄镇三庄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耿相廷、公玉莲的父母、子女共8人,分别是耿太云、耿闫氏、公茂水、公李氏、耿志梅、耿志贵、耿志升、耿志堂。耿太云已于1968年7月去世,耿闫氏已于1950年3月去世,公茂水已于1962年5月去世,公李氏已于1964年9月去世。耿志梅、耿志升、耿志堂已于2023年2月23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耿相廷、公玉莲共同共有,被继承人耿相廷、公玉莲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3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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