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祥利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79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孙祥利继承公告 |
刘永梅于2022年10月27日死亡,刘永梅死亡后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御龙湾小区23号楼2单元201室等2个不动产一处,现继承人孙祥利表示要求继承刘永梅的遗产。
沂水县沂城街道北坛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刘永梅配偶、父母、共3人,分别是配偶孙祥利、父亲刘夕功、母亲张玉环。其中被继承人刘永梅的父亲刘夕功、母亲张玉环、先于被继承人李希芳死亡。刘永梅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刘永梅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孙祥利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01月20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3年1月20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2年12月29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