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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祥利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79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12-2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孙祥利继承公告

  刘永梅于2022年10月27日死亡,刘永梅死亡后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御龙湾小区23号楼2单元201室等2个不动产一处,现继承人孙祥利表示要求继承刘永梅的遗产。

  沂水县沂城街道北坛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刘永梅配偶、父母、共3人,分别是配偶孙祥利、父亲刘夕功、母亲张玉环。其中被继承人刘永梅的父亲刘夕功、母亲张玉环、先于被继承人李希芳死亡。刘永梅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刘永梅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孙祥利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01月20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3年1月20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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