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洪明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58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1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夏洪明继承公告 |
刘玉臻于农历2013年12月10日(公历2014年1月10日)死亡。刘玉臻死亡后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农业委员会家属院01号楼3单元201室.及01号楼3单元101室的不动产一处,现继承人夏洪明表示要求继承刘玉臻的遗产。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刘玉臻配偶、父母、子女共7人,分别是配偶夏洪明 、父亲刘明、母亲刘郭氏,长子夏庆伟,长女夏庆叶,二女夏庆芹,三女夏庆兰。其中被继承人刘玉臻的父亲刘明于1962年9月22日先于被继承人刘玉臻逝世、母亲刘郭氏于2000年2月12日先于被继承人刘玉臻死亡。长子夏庆伟,长女夏庆叶,二女夏庆芹,三女夏庆兰已于2022年11月16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刘玉臻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刘玉臻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夏洪明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2年12月9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2年11月17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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