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 刘伟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88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 刘伟 |
李传美于2021年10月25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夏蔚镇松泉官庄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72524号,沂房字第106560165号。现刘伟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夏蔚镇松泉官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李传美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刘宗华、李兴福、王京凤、刘伟、刘燕。刘宗华、李兴福、王京凤已分别于2005年3月17日、2003年8月3日、1964年6月21日去世。刘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李传美所有,被继承人李传美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2年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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