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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刘伟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88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2-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24
标       题: 不动产继承公告 刘伟

李传美于2021年10月25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夏蔚镇松泉官庄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72524号,沂房字第106560165号。现刘伟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夏蔚镇松泉官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李传美的配偶、父母、子女共5人,分别是刘宗华、李兴福、王京凤、刘伟、刘燕。刘宗华、李兴福、王京凤已分别于2005年3月17日、2003年8月3日、1964年6月21日去世。刘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李传美所有,被继承人李传美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2年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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