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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英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68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1-1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19
标       题: 张之英继承公告

张洪太于2015年5月20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院东头镇姜家坪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鲁(2018)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5513号。现张之英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院东头镇姜家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张洪太的配偶、父母、子女共7人,分别是陈宗兰、张学恩、李氏、张志欣、张志群、张之荣、张之英。张洪太已于2015年5月20日去世;张学恩已于1972年6月25日去世;李氏已于1988年1月14日去世;陈宗兰、张志欣、张志群、张之荣已于2021年6月4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张洪太与陈宗兰所有,被继承人张洪太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12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三楼)。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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