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刚不动产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06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
标 题: | 杜刚不动产继承公告 |
杜吉贵于2016年2月20日死亡,李春英于2020年11月28日死亡,二人遗留坐落于沂水县高庄镇谷子峪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8330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116770432号《房屋所有权证》。现杜刚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高庄镇谷子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杜吉贵、李春英的配偶、父母、子女共9人,分别是杜吉贵父亲杜怀友、母亲张洪英、李春英父亲李永俊、母亲王汝美、 大女儿杜秀俊、小女儿杜秀英、儿子杜刚。杜怀友已于1961年5月26日去世;张洪英已于1996年6月21日去世;李永俊已于2004年2月25日去世;王汝美已于2000年1月4日去世;杜秀俊、杜秀英已于2021年2月2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杜吉贵、李春英所有,被继承人杜吉贵、李春英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2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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