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张德强)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12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3-12 | ||
标 题: | 不动产继承公告(张德强) |
张希禄于2021年2月2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泉庄镇尹家峪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4651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176780139号《房屋所有权证》。现张德强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泉庄镇尹家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张希禄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张希禄配偶王新霞 、父亲张文祥、母亲李春秀、儿子张德强。王新霞已于2012年6月8日去世;张文祥、 李春秀已于2021年3月11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张希禄所有,被继承人张希禄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4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华信国际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2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