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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李艳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12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03-1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16
标       题: 不动产继承公告(李艳磊)

李道祥于2017年9月5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许家湖镇 吕丈坡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建(1991)字第12-0211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29-139号《房屋所有权证》。现李艳磊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许家湖镇吕丈坡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李道祥的配偶、父母、子女共6人,分别是配偶许希菊、父亲李有俊 、母亲耿新兰、大女儿李存艳、小女儿李存平、儿子李艳磊。许希菊已于1988年7月26日去世;李有俊已于1986年10月5日去世;耿新兰已于2006年5月18日去世;李存艳、李存平已于2021年3月15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李道祥所有,被继承人李道祥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4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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