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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营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20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04-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4-21
标       题: 刘义营继承公告

刘金修于2020年10月25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高桥镇高桥二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26034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066660261号《房屋所有权证》。现刘义营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高桥镇高桥二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刘金修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配偶 张卜花 、父亲 刘福培、母亲 陆氏、儿子 刘义营。张卜花已于1968年4月6日去世;刘福培已于1993年3月6日去世;陆氏已于1964年10月8日去世;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刘金修单独所有,被继承人刘金修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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