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斋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29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
标 题: | 张树斋继承公告 |
张汉川于1996年2月19日死亡,闫玉青于2006年4月23日死亡,夫妻双方遗留坐落于沂水县杨庄镇后金华峪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建(1992)第15-423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张树斋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沂水县杨庄镇后金华峪村村民委员会和日照市莒县东莞镇门楼新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张汉川、闫玉青的配偶、父母、子女共10人。张金科已于1935年4月7日去世;申氏已于1958年7月12日去世;闫学政已于1961年3月7日去世;王氏已于1972年6月17日去世;张树法、张树家、张树爱已于2021年5月27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张汉川、闫玉青所有,被继承人张汉川、闫玉青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6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华信国际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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