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强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411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8-03 | ||
标 题: | 纪强继承公告 |
纪强与卜范莲是夫妻关系,卜范莲于2021年6月27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北方明珠福源里小区F16号楼2单元202,车库F16号楼2单元102,储藏室 F16号楼2单元103房产各一处,未办理不动产权所有权证,该房产是纪强和卜范莲的夫妻共有财产。现继承人纪强表示要求继承卜范莲的遗产。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庄镇谷子峪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卜范莲的配偶、父母、儿子、女儿共5人,分别是配偶纪强,父母卜庆存、赵同美,儿子纪富源、女儿纪姗姗。卜范莲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根据沂水县高庄镇谷子峪村村委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卜范莲的父亲卜庆存于1994年死亡,根据沂水县公安局高庄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其母亲赵同美于2018年11月29日死亡。卜范莲现在有一个女儿纪姗姗,一个儿子纪富源,无其他非婚生子女,无养子女。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继承。纪姗姗与纪富源于2021年8月3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放弃协议,纪强作为卜范莲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所有当事人声称该房产是纪强和卜范莲的夫妻共有财产,卜范莲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 23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1年8月 23 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1年 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