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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兰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43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08-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8-12
标       题: 吴永兰继承公告

吴永兰与林清平是夫妻关系,林清平于2016年7月11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鲁星花园小区16号楼2单元402室,16号楼2单元-213室,地下车库-1-086,该房屋的合同编号为YS0026385号,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不动产是吴永兰和林清平的夫妻共有财产。现继承人吴永兰表示要求继承林清平的遗产。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林清平的配偶、父母、儿子、女儿共5人,分别是配偶吴永兰,父亲林鸿祥、母亲林赵氏,儿子林刚、女儿林健。林清平生前无遗嘱,林清平的父亲林鸿祥于1990年3月因病死亡,其母亲林赵氏于1985年10月因病死亡。林清平的继承人均表示林清平无其他非婚生子女、无养子女,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继承。吴永兰、林健、林刚作为林清平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份额的继承权。现继承人吴永兰表示要求继承林清平的上述遗产。继承人林健、林刚已于2021年8月12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因此,林清平死后所留遗产由吴永兰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9月2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1年9月2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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