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强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63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1-11-02 | |
标 题: | 孙强继承公告 |
徐树芬、孙文友是夫妻关系,徐树芬于2015年11月09日死亡,孙文友于2014年09月11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南湖庄园小区10B号楼3单元302室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沂房字第016402187号,该房产是徐树芬、孙文友的夫妻共有财产。现继承人孙强表示要求继承徐树芬、孙文友的遗产。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徐树芬的父母、儿子、女儿共5人,分别是父亲徐恩尧,母亲王念美,儿子孙强,女儿孙丽、孙华。被继承人孙文友父母、儿子、女儿共5人,分别是父亲孙德志,母亲刘娟吉,儿子孙强,女儿孙丽、孙华。徐树芬、孙文友生前无遗嘱。徐树芬、孙文友现在有两个女儿,分别是孙华和孙丽,一个儿子孙强,无其他非婚生子女,无养子女。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继承。孙华与孙丽于2021年11月2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放弃协议,孙强作为徐树芬、孙文友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当事人声称该房产是徐树芬、孙文友的夫妻共有财产,徐树芬、孙文友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 22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1年11月 22 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1年 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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