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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本英继承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65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1-11-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1-11-05
标       题: 苗本英继承公告

刘立安与苗本英是夫妻关系,刘立安于2020年12月04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自来水公司家属院1号楼2单元302室等2处的房产一处,该房产的房产证号为沂房改字第015150928号,土地证号为沂国用(2002)字第1990223-049号,该不动产为刘立安与苗本英共同共有。现继承人苗本英表示要求继承刘立安的遗产。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茶庵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刘立安的配偶、父母、儿子、女儿共5人,分别是配偶苗本英,父母刘兴贵、谭凤英,儿子刘建、女儿刘娜。刘立安的父亲刘兴贵于1993年7月死亡,其配偶谭凤英于2004年11月死亡,女儿刘娜于2013年8月21日死亡。刘立安无其他非婚生子女,无养子女,无继子女,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儿子刘建2021年11月4日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放弃对刘立安遗产的继承。苗本英作为刘立安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份额的继承权。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 24 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1年11月24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1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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