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10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
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和《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对7月20日公示的符合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选房,定于8月21日进行选房。现将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21日(周三)上午8:00签到,8:30开始选房,分3个批次进行。
二、选房地点
沂水县城投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双马路以南,淮河路以西,因集团院内车位紧张,请提前在院外停放好个人车辆)。
三、选房人员及房源情况
申请本批次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共78人,分配房源为:沂水县人才公寓共79套,分别是:1#楼1-3层房间,共57套(21㎡/套);2#楼1层和2层东头4套,共22套公寓(28㎡/套)(详见平面图)。
四、选房规则
1.根据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的先后顺序和7月20日全市公开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按照同一人才层次,序号由小到大依次上台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看房安排
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人才公寓(北双马路以南,淮河路以西)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18354478166,15153919939,。
沂水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