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受理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1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受理公告 |
根据《沂水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申请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香山路13号,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保障房配租室线下申报。
方式二: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沂水站点“一链办理”模块选择“我要申请保障性住房”进行在线申报。
二、申请时间
全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且居住满5年(含)以上;2、属于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的无房户。
四、保障标准
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其保障面积按下列标准计算:保障人口1人的,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 保障人口2人的,保障面积为40平方米; 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按保障面积每月4元/平方米按季度发放。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2)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3)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离异、去世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家庭承诺书(原件);(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四楼保障房配租室。(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香山路13号)
2、电话咨询:0539-2271529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