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2023.2
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3-000002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2023.2 |
根据《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初审、县住房保障中心复审,下列人员符合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家庭或个人相关情况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向县住房保障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0539-2271529
附件1: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附件2: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2023年2月1日
附件1: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我县城镇常住人口;
(2)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5年;
(3)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至少缴存至申请上月且个人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冻结等情况);
(4)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附件2: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条件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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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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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上报单位 |
保障人数 |
申请保障方式 |
备注 |
1 |
张妤 |
3713231997****7629 |
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 |
阶段性租赁补贴 |
硕士研究生 |
2 |
侯洪玉 |
3713231999****5225 |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 |
阶段性租赁补贴 |
大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