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对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11.26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1-000018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11-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26
标       题: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对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11.26

根据《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初审、县住房保障中心复审,下列人员符合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家庭或个人相关情况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向县住房保障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0539-2271529


附件1: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附件2: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我县城镇常住人口;

(2)全日制学校毕业未满5年;

(3)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至少缴存至申请上月且个人账户状态正常,不存在冻结等情况);

(4)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也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附件2:

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上报单位

保障人数

学历

备注

1

杜晓杰

3713231998****2145

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1

大学本科


2

李静

3713231996****6723

沂水县商务局

1

大学本科


3

高新宇

3713231998****4017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

大学本科


4

王祥茹

3713231999****524X

临沂市机电工程学院

1

大学本科


5

陈浩

3713111997****2351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1

大学本科


6

郝建熙

3713231999****5512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1

大学本科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