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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

索  引  号: 06-22-2017-00013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17-06-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7-06-22
标       题: 关于对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沂水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初审、县房管办复审,下列人员符合沂水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7623日起至2017629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家庭或个人相关情况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向县房管办举报。                

举报电话:县房管办   0539-2271529

   

附件1:沂水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  

附件2: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应当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且居住满5年(含)以上;

(二)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的无房户。

 

附件2:
符合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时间:2017年6月22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保障人数 申请保障方式
1 田宝英 372827********0029 沂城街道阳西社区 1 租赁补贴
2 刘培元 372827********001X 沂城街道南关社区 2 租赁补贴
3 张春霞 372827********1745 沂水县友谊织物有限公司 1 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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