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结果的公示
索 引 号: | yishuifgb/2020-000010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
标 题: | 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结果的公示 |
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
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结果的公示
根据《沂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沂水县住房保障中心于2020年12月8日对符合条件的3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配租,现将配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向住房保障中心举报。
电话:0539-2271529
附件:沂水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结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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