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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潘淑珍

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80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7-3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潘淑珍

潘淑珍(372827********4047)因保管不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130964号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2668045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淑珍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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