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德、闫雪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174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德、闫雪 |
刘德(身份证号:3713231987******2175),闫雪(身份证号:3713231990******3422)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4222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刘德、闫雪
2024年6月26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