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崔洪芝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042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崔洪芝 |
富官庄镇西得水村崔洪芝(身份证号:372827********9117)因保管不善,将沂房字第096530188号房产证、沂集用(2014)第20635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洪芝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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