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国强、张红红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4-000011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国强、张红红 |
李国强(3713231979****4617)、张红红(3713231979****0821)因保管不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沂集用(2014)第82209号和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2694029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强、张红红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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