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志欣、高纪荣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43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志欣、高纪荣 |
李志欣(身份证37282719******4335),高纪荣(身份证37282719******4342)因保管不善,将沂集(2013)第1135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01661011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欣、高纪荣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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