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志俊、谭佃香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09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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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志俊、谭佃香 |
刘志俊(3728271953****8913)谭佃香(3728271955****8926)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19310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156720295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志俊、谭佃香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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