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花立春、刘建军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3-000008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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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花立春、刘建军 |
花立春、刘建军因保管不善,将沂房字第007239号、沂房字第00724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花立春、刘建军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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