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胡发荣、孙庆俊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48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胡发荣、孙庆俊 |
孙庆俊(3728271956****4636)胡发荣(3728271958****4626)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沂集用(2014)第9225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沂房字第02614007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发荣、孙庆俊
2022年08月29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