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郭立春、高建华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9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2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郭立春、高建华 |
郭立春(3728271971****3753)高建华(3713231976****8423)因保管不善,将沂集用(2014)第22944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沂房字第1867304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立春、高建华
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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